[ 更换 ]
热门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天津西安重庆青岛沈阳长沙大连厦门无锡福州济南宁波昆明苏州郑州长春合肥南昌哈尔滨常州烟台南宁温州石家庄太原珠海南通扬州贵阳东莞徐州大庆佛山威海洛阳淮安呼和浩特镇江潍坊桂林中山临沂咸阳包头嘉兴惠州泉州三亚赣州九江金华泰安榆林许昌新乡舟山慈溪南阳聊城海口东营淄博漳州保定沧州丹东宜兴绍兴唐山湖州揭阳江阴营口衡阳郴州鄂尔多斯泰州义乌汕头宜昌大同鞍山湘潭盐城马鞍山襄樊长治日照常熟安庆吉林乌鲁木齐兰州秦皇岛肇庆西宁介休滨州台州廊坊邢台株洲德阳绵阳双流平顶山龙岩银川芜湖晋江连云港张家港锦州岳阳长沙县济宁邯郸江门齐齐哈尔昆山柳州绍兴县运城齐河衢州太仓张家口湛江眉山常德盘锦枣庄资阳宜宾赤峰余姚清远蚌埠宁德德州宝鸡牡丹江阜阳莆田诸暨黄石吉安延安拉萨海宁通辽黄山长乐安阳增城桐乡上虞辽阳遵义韶关泸州南平滁州温岭南充景德镇抚顺乌海荆门阳江曲靖邵阳宿迁荆州焦作丹阳丽水延吉茂名梅州渭南葫芦岛娄底滕州上饶富阳内江三明淮南孝感溧阳乐山临汾攀枝花阳泉长葛汉中四平六盘水安顺新余晋城自贡三门峡本溪防城港铁岭随州广安广元天水遂宁萍乡西双版纳绥化鹤壁湘西松原阜新酒泉张家界黔西南保山昭通河池来宾玉溪梧州鹰潭钦州云浮佳木斯克拉玛依呼伦贝尔贺州通化朝阳百色毕节贵港丽江安康德宏朔州伊犁文山楚雄嘉峪关凉山雅安西藏四川广东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广西宁夏香港澳门
培训资讯网 - 为兴趣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资讯知识

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规范

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场所设置要求、充电安全和消防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充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应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XF 1283—2015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够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来源:GB 17761,3.1]

3.2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GB/T 5359.1,2.2.1]

3.3 电动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包括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GB/T 5359.1,2.1.1]

3.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安装有配套充电设施的场所,包括电动自行车库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3.5 电动自行车库

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

3.6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室外场地。

3.7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充电的相关电气设施,由供电电源、充电设备和配套设施组成。供电电源一般包含配电箱、配电柜等;充电设备一般包含直流充电桩、直流充换电柜等;配套设施包含附属线缆、安装支架等。

3.8 直流充电桩

固定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自行车动力蓄电池提供相匹配直流电源的充电装置。

3.9 直流充换电柜

具备同时为多个从电动自行车取下的蓄电池组或蓄电池包进行柜体内充电或快速更换蓄电池组或蓄电池的集群型、箱柜式充电设备。

3.10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

应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对充电区充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电池的充电过程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4 一般规定4.1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便捷”的原则,同步科学合理规划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4.2 既有建筑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参照本文件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降低既有建筑的原有消防安全性需求。4.3 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公共停车区设置充电设施时应避开公交站牌、报栏、交通指示标等公用设施,充电设施宜设置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内。4.4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不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可在小区外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充电设施。4.5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设置,应结合电动自行车的停车位分布和充电需求合理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内宜按停车位与充电位不低于 3:1 的比例配建。户外停车场按停车位与充电位不低于 10:1 的比例配建。5 场所设置要求5.1 分类和耐火等级5.1.1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库应根据停车数量分为一类、二类,其中,停车数量大于 200辆的为一类,不大于 200 辆的为二类。5.1.2一类电动自行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电动自行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地下和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5.2 选址和平面布置5.2.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原则为:方便存取、规范充电、便于管理维护。5.2.2 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放场所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就近设置在各组团内部和地块出入口附近。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宜结合实际需求分组设置充电区,充电区距建筑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小于 6 m。5.2.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 7 m。5.2.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不应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2.5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及其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及其活动场所、学校教学楼及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历史保护建筑等贴邻设置。5.2.6 厂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布置在生活、办公等非生产区域,不应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5.2.7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布置应便于车辆充电,充电设施宜靠墙或柱布置,并可设置防撞栏。

5.3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5.3.1一类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 2 个,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 m,出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 2m。5.3.2 停车场应划线限定停车范围,停车位应分组布置,每组长度不宜大于 25 m,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间距不小于 2m 的隔离带。5.3.3 停车场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应大于该停车场四周总面积的 50%,开口区域总长度不应小于停车场周长的 50%。当防风雨棚四周开口面积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电动自行车库的相关要求执行。防风雨棚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5.4 电动自行车库5.4.1 附建在建筑内的电动自行车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2 h 的楼板与建筑物其他区域分隔,防火墙上确有需要设置开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5.4.2 电动自行车库应当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上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000 m²,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500 m²;b、当电动自行车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前两款规定增加一倍;c、电动自行车库不应与汽车库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不允许在汽车库内对电动自行车充电。5.4.3电动自行车库内的电动自行车应分组停放,每组停车位数量单排不宜超过 20 辆,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间距不小于 2 m 的隔离带,或采用高度不低于 1 m、耐火极限不低于 1 h 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每组停放区域之间应在地面或墙面设置明显的彩色标识或标志。5.4.4电动自行车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 m。用于电动自行车推行的坡道,可作为电动自行车库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4.5 为住宅服务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库的疏散楼梯可借用住宅部分疏散楼梯,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标识。5.4.6 电动自行车库的内部构件及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利用建筑架空层作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时,建筑物的保温或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5.5 消防设施和器材5.5.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其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5.5.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50974 的规定。所在建筑或场所无消火栓时,宜设置轻便消防水龙。

5.5.3电动自行车库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置应符合 GB 50116 的规定。所在建筑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其无线报警信号应反馈至物业值班室。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图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反馈至物业值班室。

5.5.4 电动自行车库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Ⅱ级确定,其设置应按GB 50084 的规定执行。所在建筑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防用水条件受限的,可安装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

5.5.5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地面面积 5%的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设置应符合 GB 51251的规定。5.5.6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 GB 51309 的规定。5.5.7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摄像头,其设置应符合 GB 50395 的规定。

6 充电安全

6.1 供电电源

6.1.1 供电电源设置应符合 GB 51348 的规定。6.1.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专用充电配电箱。电动自行车库的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库外。室外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配电箱应固定在立柱上、地面合柱上或外墙墙面上。6.1.3 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取防雨、防淹没等防护措施。室外设置的配电箱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6.1.4 配电箱应采用专用回路引入并在进线位置设置计量装置,严禁从应急照明、消防或其他防灾用电负荷电源点接入。6.1.5 配电箱进、出线开关应设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应当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6.1.6 设置紧急电源切断按钮,火灾时应能就地切除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所有充电设施电源。6.2 充电设备6.2.1 充电设备应采用直流充电桩或直流充换电柜,充电时充电设备与蓄电池之间不应再有其他设备的电流转换连接。6.2.2充电设备应具有独立的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判断蓄电池充电连接状态,动态调整适配的充电参数、自动完成充电过程。6.2.3 充电设备应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当设备本身存在故障时应发出警报并暂停工作。充电时,若与蓄电池接口连接异常(如反接、短路、断路等),应立即停止充电。6.2.4 当充电设备采用充换电柜时,若柜内出现某一电池组着火或爆炸时,柜体的子单元应具有快速泄压及断电功能。6.2.5 充电设备应具备防潮、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适应特性。充电设备外壳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4。6.2.6 充电设备应具备防触电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超温保护、过充切断等安全保护功能。6.2.7 充电设备应出厂检验合格,并能提供国家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6.2.8 充电设备应具备与安全监控系统通讯的功能,用于将充电参数上传到监控系统,并接收来自监控系统的指令。6.3 配套设施6.3.1 充电设施的危险带电部位应采取悬挂标识牌、加防护罩等防范措施。6.3.2 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应采用铜芯线缆。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内配电线路为明敷时,应采用阻燃线缆,宜采用阻燃低烟无卤型线缆,且应穿管保护。6.3.3在已建成停车场设置充电设施时,应对现有变压器进行容量校验,对配电设备进行校核。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改造措施。6.3.4 充电桩的安装支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固定安装。6.3.5充电场所应设置充电操作流程、适配电池类型、避免撞击等安全使用警示标识。6.4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6.4.1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采集充电设备工作状态的功能,包括工作温度、故障信号、功率、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信息。6.4.2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宜具备数据信息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报警处理、设备运行管理、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报表管理与打印、可扩展性、对时、开放性等功能。6.4.3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越限报警、事件记录、故障统计等数据处理功能,并能自动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充电用户、设备安装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必要时,根据安全等级需要,报送至政府职能部门。6.4.4 充电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通信扩展接口,该接口应能与智慧城市或政府管理平台进行并网。7 消防管理7.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充电设备的建设单位应负责充电设备和充电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7.2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其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XF 1283—2015 的有关规定。无物业管理的单位、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7.3 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纳入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范围,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天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等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7.4 管理单位对业主或用户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私接电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应予以劝阻,不准用户在非停放区域内停放和充电。7.5 管理单位应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警示标识,有条件的可采取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技术措施。7.6 管理单位应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正常运行。7.7 管理单位应定时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巡查,发现设施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的,应及时联系建设单位予以维修。7.8 充电设备的建设运营单位应制定设备使用维护规范及现场性能检查规范,指定专人维护、定期检查,并建立不超过 72 h 的设备故障维修响应机制。7.9 充电设备的建设运营单位不应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进行供电。确需进行线路维修改造的,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相关从业人员实施。‍

核:刘欣哲

责编:谢 斌

校对:陈中原

编辑:杜志浩

制作: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

相关内容

怎么学?如何干?西藏7市(地)委书记在西藏日报发表文章

启航新征程 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努力奋斗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 普布顿珠党的二十大大笔擘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全面铺开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壮阔实践···

2023年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圆满结业

6月2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厅主办的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在拉萨圆满结业。培训共历时三天,累计完成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涉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00人。本次培训是区旅发厅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

徐汇萨迦共同举办大美西藏首届口腔学习班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口腔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提高西藏地区口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徐汇区牙病防治所和萨迦县中心医院远程连线共同举办首届口腔学习班开班仪式。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胡强,上海援藏干部、萨迦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沈···

自觉抵制“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哈尔滨中小学生暑期预警来了

1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各区教育局获悉,2023年暑假将至,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教育局向家长发出预警,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注销,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家长要自觉抵制任何机构或个···

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举办“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

黑龙江网讯(记者 王惠婷)10月24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组织开展“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班,全区各招商专班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从实际需求出发,紧紧围绕当前招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对“什么是招商引资”“道里区的产业结构和主导···

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海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职业青年中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11月22日,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辽宁葫芦岛举办外贸政策培训会推动外贸保稳增量

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 辽宁省贸促会供图中新网葫芦岛4月3日电 (李晛)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本次活动由辽宁省贸促会支持、葫芦岛市商务局主办,葫芦岛市贸促会、葫芦岛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辽宁分公司和辽···

山西运城:严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查封9家警告2家

新华社太原8月5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运城市政府了解到,运城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对中心城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检查了13家校外培训机构,查封9家,警告2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今年7月,运城市教育局···

山西开展培训筑牢森林“防火墙”

山西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全省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以视频会议形式,围绕森林扑火指挥实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经验做法、火灾现场各级各类指挥员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内···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进展 山西停办近1300所

资料图:小学生排队等待进入校园。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安排,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工作。5月9日至10日,督查组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华···

山西综改区举办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

  8月18日,山西综改区科技金融部举办2023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会,来自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代表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是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着为区域和产业···

山西汾阳医院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

来源:【吕梁日报-吕梁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5月18日,在“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山西汾阳医院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近年来,山西汾阳医院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

山西省文物局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

10月10日,山西省文物局在运城闻喜上郭城址、邱家庄墓群举办2023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仪式。该次培训为期三个月,通过理论和实践两部分教学,旨在推进山西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考古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次培训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山西···

最低每课时9元!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课时长和收费标准出台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从12月17日起执行。《通知》对全省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制定了科学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线···

山西天镇 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培养乡村“新农人”乡村振兴添动能

(记者 贺文生) 山西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立足产业、突出重点”的原则,创新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采取以“授人以渔”的方式,让人才振兴成为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以高素质农民引领现···

山西:建立全过程 全链条 无缝隙安全培训制度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杨江涛)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推动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安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厅···

山西:艺考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

央广网太原10月6日消息(记者郎麒) 日前,山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

太平财险阳泉中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培训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员工消防和有限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9月14日,太平财险阳泉中支邀请北京市卫民安消防教育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讲师向全体员工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课程培训。按照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次讲座通···

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

  10月20日消息,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省工信厅介绍,作为国家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省份,试点启动后将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今年,工信部启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我省···

山西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收官 太原市获多个奖项

山西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冯耿姝)8月29日,山西省第四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圆满收官,太原市代表队在比赛中分获多个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本届大赛以“启迪创新思维·激发创业梦想”为主题,全省共有56名教师晋级复赛,其中,太原市有7名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