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区政法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应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能力和水平,10月20日,自治区高院针对全区政法大数据平台及规范量刑智能辅助系统的使用开展全面系统的实操培训。
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参加培训,全区各中、基层法院分管立案、刑事、信息技术的副院长,三级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庭、信息技术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7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工程师对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基本情况及各项流程进行了串讲,并就“单轨制”办案中的常用功能,如一审公诉审查、向检察院发送出庭通知书、网上换押、向司法局发送委托调查、入矫执行等,结合业务系统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演示。相对于以往“案件数据线上传、纸质卷宗线下交”的“双轨制”模式,“单轨制”办案模式借助跨部门协同业务统一办理平台,实现了案件全流程协同办理,办案过程衔接畅通、高效便捷。全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运行“单轨制”,将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平台各项功能的应用水平。
自治区高院为全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配备了规范量刑智能辅助服务系统。规范量刑智能辅助系统通过对起诉书、起诉意见书等前置文书的多元化导入及犯罪情节智能识别提取展示,结合本地区量刑实施细则,通过“三步法”数据智能分析,从而对量刑起点、基准刑和量刑建议提供规范化、智能化、精准化量刑推荐。同时,该系统亦可结合对全国公开裁判文书类案分析,统计分析类案刑期分布,以及与本案的对比情况,从而辅助承办法官更快速、更准确地给出量刑建议。
规范量刑智能辅助系统可提高量刑准确性和精细化量刑操作,帮助管理部门减轻量刑尺度统一监管工作负担,促进量刑尺度统一,有效减轻办案人员量刑计算工作负担,辅助办案人员规范量刑,减少错误问题发生。
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持续加大对政法大数据平台的运用指导,全面提升全区法院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的作用,并将大数据、智能化与法官审判经验相结合,加强知识服务类应用与大数据平台的融合应用,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流转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常见犯罪量刑的精准度,不断优化本地系统适配度,提升信息化应用体验感,助力实现内蒙古法院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来源: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