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红是非多!一首歌一个故事,一群小可爱,挺好的一个生活碎片,硬生生被一众成年人搞得鸡飞狗跳。真是不红啥事没有,一红事一堆。
现在的所谓版权就是压制创新,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版权活跃起来后,现在的网络几乎没有什么好听的音乐了。以前的华语乐坛真的是百家争鸣,现在就是一片死水,动不动就是侵权。
有人说让作者格局打开,别人唱了一辈子也可能火不了,黄老师唱火了,间接让作者出了名气,合作共赢。
只是这话说着容易,做着可不容易,一场直播挣十万都有可能,谁见了不眼红,想当年旭日阳刚把汪峰的歌唱过了不也是这个情况?有了利益后,有的没的,一堆事情。可以谈后期合作啊,没必要非得卡着这首歌曲要钱吧?
当然尊重知识产权,也没问题。换位思考,我们自个做出来的东西被别人拿去赚钱了,而且压根不和你打个招呼。自己作何感想?少一点冷嘲热讽,多支持原创!少助长不良风气,多一点正能量。
《小小花园》这首歌是苏苏的作品,原创苏苏没火,黄老师唱火了,不仅仅是颜值漂亮的作用,而是她的一举一动都是随孩子走的,她的一个笑,一个眼神,连小孩都被迷住,咱们这些压力山大,天天奔波的人停下来也会被这种关爱所吸引,黄老师的一言一行,让每个人都想变回小孩,是多么幸福的事。实践证明,颜值和才华一样不能缺。
大家都知道,这个挖呀挖呀红的不是歌,是人,只有黄老师唱,才会红,任何人唱都没能红。那么,这首歌在民间被很多人唱过,怎么就黄老师一唱而红?其实,都是另有原因的!
没猜错的话,她是带上了幼师的光环,之后团队包装,才有后来的一鸣惊人,否则就别想太多了。现在一夜爆红的基本上都是有团队运作,现在不是最开始的抖音了,没团队想火没那么容易的。就看后面上不上mcn标志了。
允许火,但不能用来赚钱,我觉得挺合理的。最起码那个火的视频和事件的整个过程是有资本运作。既然有资本参与,不用来赚钱是不可能的。黄老师在直播间唱歌时,有了打赏收益,所以这涉及商业行为,就征得苏苏的同意才行,否则就侵权了。
教育工作者一旦过于逐利,她眼里的光和身上的光环就暗淡了。毕竟大众会讨厌是其利用幼师的身份来进行网红下的牟利,说白了就是欺骗大众!其次才是侵权问题。搞不好会网络骂声一片。一个好端端的女孩子,被网爆的一塌糊涂。一切皆为名利,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