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监理工程师,只要你认真看完、看懂这篇文章,你可在铁路、市政公路、桥梁、房屋建筑等领域游刃有余的来回穿梭。就目前的监理市场来看需要选拔大量的高水平的监理人才才能满足这种形式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本文大量文献来源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质31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相关规范来编写。
监理理论部分
1.定义
总监理工程师定义: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义: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监理员定义: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
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方面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哪些内容?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4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方案;
5.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
4.工程开工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工程质量控制;
6工程造价控制;
7工程进度控制;
8合同与信息管理;
9 组织协调;
10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工作设施。
6.哪些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 监理规划;
2 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
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应检查、复核哪些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检查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3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9.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11.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巡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动用或配套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 工程材料、 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 (资金、 施工图纸、 施工场地、物资等)。
13.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程序?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14.监理日志主要内容?
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2施工进展情况;
3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
4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5其他有关事项。
15.监理月报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6.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 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其他有关事项。
17.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程序?
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
土建专业技术部分
1.地基验槽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有哪些?
答:(1)地基验槽必须经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可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
(2)基槽(坑)开挖过程中,严禁地基土收到扰动,验槽时,应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全面检查槽底土层的情况,检查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表层土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对地基的均质性应作出评价,并由参验各方磋商确定是否继续下挖或进行技术交底。
(3)基槽(坑)的几何尺寸和槽(坑)底标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局部加深、加宽者,应附图说明其原因及部位。
(4)基槽施工中遇有坟穴、地窖、废井、旧基础、管道、泉眼、橡皮土等局部异常现象时,应将其所处部位、深度、特征及处理方法进行描述,并附图说明。
(5)对地质复杂的或重要的工程,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以及地基开挖后对地基土有疑义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验槽磋商的意见进行有关试验。
(6)经技术处理的地基基础及验槽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后必须复验,复验意见和结论应明确,参验各方签证应齐全,必要时应有勘察部门参加并签字。
2.试桩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有哪些?
答:(1)工程桩正式施工前,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试桩, 并应明确打桩标准及施工参数。
(2)试桩过程记录应描述打桩情况,如试桩位的选择、该试桩位与地质报告中描述的地质情况是否吻合等,其原始的参数记录均应按各类桩基施工记录表进行记录。
(3)试桩后应填写试桩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试桩记录应明确工程桩正式施工时各种参数标准,如持力层的确定、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桩长、贯入度、锤击数、压桩力、终压力、终孔条件的判定等。
(4)设计要求试桩需提供承载力情况时,应由具有静载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静载试验。
3.图纸会审由谁组织?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审的主要内容有: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
(2)施工技术装备条件,特殊技术措施在技术上是否有困难、能否保证施工安全,
(3)特殊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需要。
(4)建筑、结构、水卫、电器、设备等之间有无矛盾,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是否正确,图纸及说明是够齐全、清楚、明确,
(5)施工图审查奇偶股的意见是否已经反馈并通过其认可。
4.工程地位测量、放线记录应核查哪些内容?
答:(1)根据现场的具体条件,核查施工场地控制点、水准点、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建筑红线桩、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布设是否稳定可靠。
(2)根据建筑物形式,核查轴线控制桩、轴线投测点、标高投测点布置是否合理,位置、数量是否能满足测量的要求。
(3)核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建筑物定位测量、桩基定位测量复核情况简图中是否标明轴线控制桩的位置及标高、桩位偏差、轴线位置及偏差等。轴线及标高放线测量复核情况简图中是否标明轴线位置及偏差、轴线投测点、标高投测点等位置。
(4)核查测量仪器的精度是否符合规定,测量工具和人员是否固定,仪器是否检定。
(5)核查参加验收各方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验收记录上是否签字。
5.同条件养护时间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有哪些?
答:(1)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3)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5)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6)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6.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工程单位工程中验收层次如何划分。
答: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单位工程由附属建筑与室外环境子单位工程组成,其中:附属建筑工程包含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包括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场坪绿化等分部(子分部)工程。
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人有何要求?
答:(1)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由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或分包单位进行编制,其中,施工临时用电专线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签字。
8.建筑幕墙四性监测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1)建筑幕墙的“四性”检测报告应包括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
(2)设计要求做“四性”试验的幕墙必须提供“四性”检测报告。当设计无明确时,可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商定。但幕墙面积大于200M2(含)必须做“四性”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验收时,按规定必须作“四性”试验的,应提供“四性”检测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检测结果及结论,并应附有必要的试件图纸资料。
(4) 同一工程有多种类型幕墙(如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的,应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供“四性”检测报告。
(5)建筑幕墙应按设计计算的最大(最不利)层高和分格选取典型的单元作为试件进行检测。试件单元的宽度最少应包括三根垂直受力杆件,其中最少有一根承受设计负荷;高度应至少包括一个层高,并在垂直方向上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与承重结构相连接。试件单元中必须包括典型的水平接缝和垂直接缝,并应包含可开启部分(除非工程中无此部分)。
(6)组成检测试件的所有材料及构件均必须按要求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7)检测试件的安装和镶嵌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试件受检状况应与工程实际相符,不得加设任何特殊附件或采取特殊措施。
(8)建筑幕墙试件的检测应在工程实际幕墙上墙安装之前进行,并应附有结构胶、耐候胶相容性试验报告。
(9)建筑幕墙试件的检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9.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填充墙,宜与柱采用柔性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答:(1)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2)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3)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600mm设2φ6拉结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下时,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应小于700mm;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沿墙全长贯通。
(4)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0.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人工开挖土方顺序如何?答: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基坑开挖放坡不够;(2)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造成滑坡;(3)施上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4)超标高开挖;(5)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6)排水措施不力。
人工开挖土方顺序为: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在沟、坑边堆放泥土、材料至少要距边沿1.2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
11.建筑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建筑地面基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坡度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mm。
(2)整体面层、砖面层、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建筑地面坡度检查的批次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一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一批,每批抽查数量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随机检验不少于三间(点),不足三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一间计算;
(4)建筑地面坡度80%以上的检查点,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不合格点不得明显影响使用,其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5)屋面找平层(含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
(6)屋面找平层(含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且不得少于3处。
12.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怎样进行?(至少答出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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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3.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分部工程,其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划分哪几个子分部工程?
答:单位工程划分为10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和节能分部工程
其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包含的子分部工程为: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子分部工程。
14.砼结构用的热轧钢筋、余热处理钢筋进场时在什么条件作为同一验收批,每批数量多少?见证取样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进行取样?
答:(1)钢筋砼结构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超过60T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和一个弯曲试验式样,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单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只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以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不大于60T为一批。
(3)热轧带肋钢筋按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热轧光圆、热轧带肋、余热处理钢筋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切取拉伸、冷弯试样各1根;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在每批中取拉伸试样一根,冷弯试样两根。
(4)钢筋的拉伸、弯曲和冲击试样,应从材料端部沿轧制方向切取。如该端部的轧制头未切去者,以及冷扎带轧钢筋、冷拉钢筋均应将端部截去500mm后切取试样。钢筋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5)拉伸试样长度为:10d+200或 220(ф22以上钢筋);冷弯试样长度为:5d+150
15.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什么类型的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哪些规定?其框架和斜撑构件主要指哪些?
答: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框架和斜撑主要指:
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16.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的立杆时,支架搭设应完整,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扣件式钢管架的搭设应符合:
(1)对大尺寸混凝土构件下的支架,其立杆顶部应插入可调托座。可调托座距顶部水平杆的高度不应大于600mm,可调托座螺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插入深度不应小于180mm;
(2)钢管规格、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8M,顶层步距应适当减小,且不应大于1.5M。
(3)立杆上应每步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应与立杆扣接;
(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立杆底部的水平方向上应按纵下横上得次序设置扫地杆;
(5)承受模板荷载的水平杆与支架立杆连接的扣件,其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17. 结构实体检验应在什么时间?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