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网游代练行为应受到法律规制
法院维护竞争秩序撑起网络安全“保护伞”
商业化网游代练行为应受到法律规制
游戏代练平台绕过“防沉迷”机制,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参与商业代练,不仅影响了其他用户的游戏体验,更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组织商业代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一步维护了游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为孩子们撑起了网络安全“保护伞”。
【案情回顾】
某游戏内设公平匹配机制,配有完备的“防沉迷”机制,未成年人仅能在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游戏,游戏服务协议还规定,用户不得将账号用作代练等商业性使用。
然而,该游戏公司发现某代练平台以“发单返现金”、设立专区的形式,引诱、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其平台进行商业化、规模化的游戏代练交易,未成年人玩家可通过承接订单不受时段和时长的限制进入游戏系统,并绕开“防沉迷”机制进入游戏赚取费用,游戏公司故将该代练平台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游戏公司认为,代练平台的行为妨碍了游戏业务的正常开展,对自身、游戏用户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都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代练平台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450万元。
代练平台辩称,游戏代练与游戏服务并非同一领域,游戏代练等同于游戏陪玩,是服务性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游戏代练增强了游戏用户体验,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反而给原告增加了流量和用户黏性,且代练平台也没有从涉案经营中盈利,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为游戏用户提供商业化代练交易,以其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作为自身经营的基础资源,该行为本身具有市场竞争属性。本案中代练平台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三个损害后果:一是破坏了公平竞技的游戏机制,损害了用户体验和合法权益;二是干扰了游戏建立的实名机制及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损害了原告的商业利益;三是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代练平台将游戏公司具有竞争性权益的游戏作为获利工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代练平台还采取措施刻意规避原告的监管,具有主观恶意,原告亦无法通过适当技术手段消除被告行为的影响。
综上,法院认定代练平台提供商业化网络游戏代练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游戏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8.5万元。
当事人未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袁田指出,商业代练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应予以法律规制。随着游戏产业的发展,商业代练从最初的有偿帮助他人“通关”发展为更为复杂的商业模式,法律风险日益增多,对游戏行业乃至社会公共利益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本案中,代练平台将他人具有竞争性权益的网络游戏作为获利工具,破坏了游戏实名制、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等运营机制,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应予以法律规制。
袁田还认为,本案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和原则条款的适用边界,并非所有借助互联网技术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均可适用互联网专条规制,需辨别技术手段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本案也对特定领域商业道德的司法认定进行了探索,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中,市场主体权益边界尚不清晰,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规则、经营者的主观状态、对消费者权益、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
在袁田看来,堵住“防沉迷”漏洞,还需多方合力共治。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规定时间段内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但少数租号和代练平台却继续给未成年人获取成年人游戏账号创造便利,成为防沉迷“长城”中的漏洞。
此前,法院曾就本案作出诉前行为禁令,及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此次判决再次给这类企业敲响了警钟,互联网发展有赖于自由竞争和科技创新,但须以不干涉他人正当商业模式为边界,更不能以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从长远来看,“防沉迷”还需学校、家庭等多方合力,共同为孩子们撑起网络安全“保护伞”。
【专家点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迁提出,代练平台撮合游戏玩家和代练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表面上使双方都得益,而且代练行为也没有被法律明确禁止,那么代练平台经营者的行为能否构成对相关游戏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
事实上,代练行为对公平竞技的游戏生态、其他用户的游戏体验和“防沉迷”机制的冲击都是巨大的。代练本质上和“外挂”一样,都是作弊机制,玩家通过代练平台聘人代练,实际上就是花钱买到了无法通过正常的游戏竞技获取的竞争优势,会使其他诚实守信的用户觉得游戏缺乏公平性,从而离开游戏或者也被迫请人代练。比“外挂”危害更大的是,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成年玩家的账号以代练的方式参与游戏,从而使“防沉迷”机制形同虚设,加剧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社会问题。
“对此,法院精准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认定代练平台经营者不仅在明知上述后果的情况下,提供商业化的代练交易服务,还刻意规避游戏经营者防止代练的管理措施,具有主观恶意,实施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案的判决对于维护游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具有积极的作用,既落实了法律规定,又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赞许。”王迁说。
(法治日报 记者 张晨 整理)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