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
近年来
蹦床公园、极限攀登等娱乐活动
在各地兴起
但消费者一旦受伤
应如何维权呢?
近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
引发关注
据了解
小月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2020年暑假的一天
小月和姐姐去“打卡”某极限蹦床公园
小月想体验的是一个高台项目
需要走上两米左右的高台
向后仰倒至下方的海绵池中
工作人员对项目玩法
和禁止性事项简略告知后
就引导她来到了项目场地
小月回忆
其上至高台后就开始恐慌胆怯
从高台向后仰的瞬间
下意识的身体不由得蜷缩了一下
重重地摔在了海绵垫上
当时就无法自行站立
后经医院诊断其胸12椎体骨折
胸11椎体压缩骨折
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
姐姐联系了极限蹦床公园的工作人员
要求索赔
而极限蹦床公园则回复
已经进行了提示
小月受伤是因为
其未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去完成动作
拒绝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
小月遂诉至法院
要求极限蹦床公园赔偿其医疗费
护理费等共计四十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极限蹦床公园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
其设置该类游玩项目是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
其应当负有保障游玩者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即安全保障义务
极限蹦床公园并未针对案涉高台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考量,特别是在重物、跳台高度及海绵厚度的合理比例方面应予以充分论证;
亦未就风险和注意事项对参与者进行具体提示、告知,除对项目玩法和禁止性事项简略告知外,对项目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均未涉及。
项目参加过程中,经营者配备的安全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对体重限制等禁止参加事由未进行审查,既未排除安全隐患,也未有效制止损害发生。
事发后亦未对小月进行专业救治等。
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后
法院认定极限蹦床公园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过错
应对小月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小月作为成年人理应对涉案项目的风险性
有清楚的认知
其未按规定动作下落对自身损害亦存在一定过错
应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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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玩密室逃脱
摔成9级伤残
近日,还有一起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官司
冲上热搜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消息
11岁女孩小兰与同学相约
在玩密室逃脱闯关的过程中
被工作人员扮演的恐怖“怪兽”
吓得踩空台阶摔倒
导致小兰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小兰将密室逃脱的经营公司
某文化传播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在设计游戏环节
设置游戏关卡
进行密室装潢时
亦应充分保障消费者
参与密室逃脱时的人身安全”
综合考虑密室逃脱游戏的特点
双方的过错程度
酌情认定某文化传播公司对本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
小兰承担30%的责任
一审判决某文化传播公司
赔偿小兰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
来源:央广网综合中国青年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