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实现“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安全教育的概念:
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在职员工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有: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实施部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教育培训工作由安环科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三级安全教育根据公司特点:
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
四.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安环科负责,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培训时间,时间不少于2天(特别是新进员工)。其教育内容为: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 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知识及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6)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等
(7)特种设备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2天时。其教育内容为:
(1) 本车间的概况、特点、生产经营手段和方法,工艺路线(工作程序)、工艺流程及危险品;
(2) 本车间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组织、专业知识,工作环境、危险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及应急措施;
(3) 本车间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要求;
(4) 本车间所从事的工种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及原因,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5) 公司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规章制度中与本车间相关内容;
(6) 分析本车间的安全状况和有关事故案例;
(7) 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值班长负责组织和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本岗位生产特点、任务、设备、作业场所、环境的具体情况和安全设施、备用(应急)防护用品的具体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
(2) 本岗位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工艺指标;
(3)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 应急预案的学习和紧急状况下应急措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5)各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6)与班组有关的其他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7)实际操作示范;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 三级教育和考核情况要记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和《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3、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分配及接收车间的领导负责。
4、 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员工安全作业证,安全作业证由公司统一制作,在车间存档。
5、 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有关车间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操作证,方可独立顶岗操作。
6、 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车间、班组级换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7、 员工脱离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
表1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表2 《培训签到表》
表3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表4 《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