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岂容撒泼!
01、许某情绪失控,当庭撕毁笔录!
许某是一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
12月7日上午, 宜兴市人民法院通知许某到庭谈话并形成了笔录。
谈话结束后,许某确认笔录内容无误并签名离开。
然而过了一会儿,许某再次折返,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希望再次核对笔录。
拿到笔录后,许某突然情绪失控,竟然将该笔录撕毁!
02、妨碍公诉!处罚1000元!
鉴于当事人许某撕毁笔录、毁灭证据的行为已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宜兴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法官的释法教育下,许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向法官作出真诚道歉,写下悔过书并缴纳了罚款。
一切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法律面前没有任性可言,作为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03、成年人最难得的自律:情绪稳定
人这一生,最重要的能力是管理好情绪。
为一时的情绪冲动所累,从而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会给生活带来负累。
“一时冲动”从来不是万用借口,本可以避免甚至不发生的事情,因为一时冲动,事后却悔之晚矣。
人生路上,遇到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的坏情绪。
经历过大场面的人都在不动声色中默默消化一切。
一个人最大的本事是收起脾气,稳住心态,沉淀情绪。
凡事先稳住情绪,
才能化险为夷。
素材来源:宜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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