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学在职教师免费为培训机构上课,算不算违规?
案件回顾
王某开办了一所学科类培训机构,邀请其同学——某小学在职教师徐某前来为学员开设讲座,徐某念及同学情谊如约赴课,没有收取讲课费。
王某向徐某赠送礼品,也被徐某拒绝,但不久后就被人举报到了当地教育局。
徐某的行为算不算违规?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界定到底是什么?
专家释法
徐某作为在职教师,应邀为社会培训机构授课,虽然其本人没有收取报酬和礼品,但该培训机构向学生收费,属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组织的有偿补课,根据相关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参加此类活动。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对徐某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学校作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对于徐某的行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