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浙江分部)浙江开放大学
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统筹全国开放教育体系建设,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的新型高等学校。
浙江开放大学(原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建于1979年1月,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系统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承担对全省10所市级开大、60所县级学院、多所直属办学单位的教学业务指导,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秉持“哪里需要教育,开大就去哪里”的办学理念。开放教育实行“免试入学,验证注册”的招生方式,充分利用现代远程信息技术手段,以文字教材为基本媒体,配合音像教材和计算机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等,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实时与非实时交互式教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学习支持服务。
一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 | 专业 |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 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书法学。 |
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 园艺,农村区域发展。 |
专科专业 | 专业 |
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现代物业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大数据技术、药学、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茶艺与茶文化(茶文化方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中文、法律事务、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应用英语(商务交际方向)。 |
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专业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林业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电商方向)、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党务工作。 |
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 | 电气自动化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
二
招生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高中起点专科,助力计划专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报名途径
我校不与中介机构合作招生,报名学生可选择:关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报名;登录查询浙江开放大学招生网站(http://zs.zjtvu.edu.cn)相关信息;也可直接到所在地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联系方式见下表)报名。请广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招生联系方式
三
学习和收费
1.学生参加在线学习或面授学习,完成课程作业,参加课程考试。学生主要利用学校指定的网络课程(含音视频资源)和文字教材等多种媒体资源进行学习。学生一般通过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点播和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在线学习,利用论坛、网上直播和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根据教学安排到开放大学体系参加集中面授学习、小组学习、现场教学和实践活动。
2.“注册费、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4〕186号)文件执行。
四
毕业及颁证
1.学生学籍自注册入学起八年内有效,最低修业年限均为二年半。国家开放大学实行学分制。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取得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本科最低73个,专科最低79个)、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样例:
2.本科学生符合条件(其一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其二学位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其三通过四种外语考试(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位证书查询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证书样例:
五
其他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6日。相关招生事宜(具体专业、学费等)请垂询当地各教学点。全省招生咨询电话:(0571)88060314;招生监督电话:(0571)89983111。
简章中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此文为推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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