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淄博市积极践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基本国策,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整合教育资源,以浓墨重彩之笔绘就出一幅绚丽的教育画卷。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淄博教育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8月成立淄博特区。淄博特区教育局于10月25日组织教育研究会,根据解放区办教育的指示、经验,向社会、向知识分子宣传新的教育思想。根据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和中共山东分局“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事业”要求,开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学习和宣传。由此,整个淄博地区以提高人民大众的文化水平为目标的教育事业开始了。
1949年1月22日,淄博特区召开各县、市教育科长会议,着重研究解决忽视贫苦子女入学的问题,强调在各方面为贫苦子女提供入学的方便,同时研究改造旧知识分子的方法与途径,指出改造好旧知识分子是贯彻新教育方针、完成改造旧教育之任务的关键。
此后根据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方法为理论与实际一致,人民政府有计划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规定,以及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过渡时期教育工作总方针,即“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工农识字运动,举办各种类型的业余学校,使广大工农群众在翻身做主人的同时,也开始了在文化教育上的翻身。对于普通教育则先从小学基础抓起,逐步提高工农子女的入学率;在高级小学和中学的招生考试中,对工农子女采取降低分数段的办法,使他们能够优先入学。在中学发放人民助学金,帮助其解决入学经济上的困难。各学校内提倡并组织教师加强对工农子女的辅导。据1951年统计,全市各厂矿有1200多名产业工人参加业余学校,在农村有187000余人参加民校坚持长年业余学习,中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工农子女数占90%。
1952年以后的“一五”计划期间,淄博专区根据中央对教育的指示,着重抓对少年儿童实施全面基础教育的工作,努力使他们成为热爱祖国和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成员。为了培养好新中国的第一代青少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对原先恢复起来的学校进行了整顿。对学校提出了“教学工作是学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围绕此确立了重点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与教学各项制度,教育质量有明显提高。1954年淄博工矿特区文教科根据新宪法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教育方针,重点开展了整顿教育思想、整顿教师队伍、加强和改进教学、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了合格人才。
1957年后,淄博市开始贯彻“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重视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全面发展。1958年又将全面发展的内容归结为红与专两个方面,引导学生做到又红又专,既要有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又要有知识技能专长。各级各类学校围绕这一精神组织教育、教学等项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淄博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淄博市的教育开始拨乱反正。首先清除了“两个估计”等左倾错误影响,全面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给教职工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复查,纠正与平反,为整顿和振兴教育创造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从“两基”“均衡”迈向“优质”
改革开放以来,淄博市大力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基础教育事业走过了辉煌历程,取得了巨大成就。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夯实基础实现“两基”阶段(1978年-1996年)。十一届三中以后,淄博市确立了两个优先发展的战略,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各类教育发展中把师范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扎实做好两大基础建设,即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较好地推动了以“两基”为重点的各类教育的发展。1988年-1993年,淄博市投入资金16563万元,实现了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同期,投入资金25307万元,实现了“规模、校舍、课桌凳、操场、环境”五达标。1992年,国家教委确定淄博市为省级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1994年又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地市级联系点城市。1993年,与中央教科所共同设立淄博教育实验中心。1994年,“淄博市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研究”被确定为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教委级重点研究课题。1995年,淄博市全面完成“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在淄博教育发展史上树立起了一座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彪炳千秋的历史丰碑。淄博市教育局被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再接再厉巩固提高阶段(1996年-2000年)。在此期间,全市提出了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的奋斗目标,决定“实施教育十大工程,创建教育强市”,全市教育形成了“纵抓教育十大工程实施,横抓教育强乡镇、强区县建设”的格局。工作经验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教育厅在全省推广淄博做法。逐步改革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1998年淄博市中考实行重大改革,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及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实行一次考试入学,即采取分别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别录取。素质教育改革全面推进,1998年9月,淄博市张店区被中央教科所确定为“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研究实验基地”。临淄区成为山东省唯一被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示范区,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素质教育跨越发展阶段(2000年-2010年)。2000年9月,淄博市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抓手,勾画了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此期间,淄博市实施“五证四培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办学水平和素质教育质量年年提升。2001年,淄博市被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联合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从2005年到2009年,淄博市参加三届全国“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总决赛,均获优异成绩。1071所学校纳入教育、艺术特色项目。2009年,淄博市成为首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定点城市。普及“四操四球一拳一泳”,中小学生体质测试及格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均衡发展迈向优质阶段(2010年至今)。2010年底,淄博市印发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20年)》。2012年,淄博市教育局被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淄博市临淄区在全省首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2016年,淄博市沂源县、博山区高水平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分列当年通过认定21个区县的第一、第二名),全市实现整建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教育部以“山东淄博十措并举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题对淄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进行宣传报道。2017年,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在淄博召开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2017年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8所、幼儿园252所,解决“大班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先后投入资金8.37亿元,比国家、省规划提前一年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免补全覆盖。在2017年、2018年全省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淄博市均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7年以来,全市有6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有2人获教育部领航工程中小学名校长称号,居全省前列,淄博市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构建全市中小学“大美育”格局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3所学校获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淄博市教育局成为全国美育联盟核心成员单位,连续五届荣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连续21年夺得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七连冠,获得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平均分第一名。全市中小学初步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八次夺取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团体总分第一名,一对一数字化学习、3D打印、机器人教育等一大批“淄博特色”信息化应用项目得到推广。全国未来教育研讨会、全国第二届“实践中的教育信息化”大会和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相继在淄博召开,市教育局被表彰为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2018年,淄博市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由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2019年,印发《淄博教育现代化2015》《加快推进淄博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年-2022年)》,全市教育驶入以特色文化引领和质量全面提升为重点的内涵式科学快速发展轨道。
立足新时代——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立足新的历史使命、立足新的时代情势、立足新的群众诉求,淄博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实现“幼有优育”。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扩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规范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让所有儿童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健全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弱势群体儿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新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学校布局、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基础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城乡统一调配机制,健全城乡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研究落实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建立健全精准化、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踪认定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学测评管家校共育”新机制建设,依托市、区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服务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测、评、管家校共育需求。积极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所有区县整体推进,分批创建。
三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特色高中建设,推动实施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联合育人计划,强化学生的专业发展志向与专业兴趣。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实行普职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资源互通。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引领,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和高中学生特点,推动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改革。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新型数字化学校建设、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综合高中建设等普通高中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省级试点工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四是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创新关爱和教育形式,实施“多对一”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活动,提升教育关爱服务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服务水平,推进实施全纳教育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随园保教试点工作,深入探索康教结合、医教结合教学模式。实行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五是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围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中小学生作业管理规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实施规范办学行为考核,重点就课程开设、作息时间、作业管理、考试管理、体质健康、家校沟通、课后服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等问题,进行监督考核,引导规范办学,坚决查处“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深化中小学优化作业设计项目推广应用,逐步构建中小学生作业设计资源库,将作业设计和管理工作列入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依托家长学校积极倡导科学的成才观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家校携手,努力减少“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