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发布大纲规范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填补了应急管理系统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相关内容设置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空白,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大纲》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入职培训重在夯实基础,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能力的综合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复训重在及时跟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大纲》在内容设置上,除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行政执法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安全生产业务基础在内的基础知识外,还包括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在内的应用部分。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实际执法能力,《大纲》突破性地设置了包括现场执法观摩、模拟执法训练、案卷评查练习、模拟听证会与模拟法庭在内的实际操练内容。
根据《大纲》,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要不少于3个月或者528学时,复训要不少于2周或者80学时。为合理利用培训资源,执法人员已完成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培训和换证培训的,其培训内容及学时分别记入入职培训和复训的相应内容及学时。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入职培训和复训考核可以采用学分制、笔试或机考、实际或模拟操作、出具执法实习报告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将入职培训和复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人员上岗、任职、晋升等的依据之一,由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记录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