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保障培训人员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技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张掖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安全培训机构作为安全培训教学活动的实施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必须严格管理,须臾不可放松。市、县区应急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有效遏制安全培训领域腐败问题滋生,以高质量培训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通知》强调,各县区和张掖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属地监管、逐级审核,治理整顿、提质增效,分类指导、彰显特色的原则,把张掖市6家安全培训机构全部纳入所在地县区应急部门监管范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机构审核备案程序,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政策,切实规范落实责任、保证质量、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县区、张掖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规定要求,从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入手,着力在“责”上抓落实、“查”上出狠招、“督”上强措施、“提”上做文章、“考”上见实效,推进安全培训机构向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以高质量安全培训服务高水平安全发展。要持续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安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全力维护安全培训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