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为舞台艺术插上创新之翼
作者:马明(北京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前段时间,北京人艺经典话剧《茶馆》采用8K高清直播创下5000万观演人次的佳绩;大型民族舞剧《醒狮》推出“一元惠民云演出”,吸引超过340万人次在“云端”欣赏……几年前,如果有人提出,一部舞台艺术作品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百万甚至千万人次观看,那肯定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如今,这一切都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眼前,让人们目睹了新技术给舞台艺术演出形态带来的颠覆性改变。
其实,何止演出形态,在技术的形塑下,从创意到创作,舞台艺术各个环节都在发生深刻变革。数字化改变了舞台艺术传统的创作机制与生产方式。数字化演出突破了传统剧场镜框式舞台空间的局限以及线性排演的制作流程,除了演员的表演,还增加了录制、后期制作、存储、播出等环节,且每个环节都影响着演出效果和质量。以《对话·寓言2047》系列演出为例,主创团队不仅包括京剧、古琴、呼麦、木偶剧等表演团队,还云集了舞台激光、无人机、3D全息等技术创意团队,后者以数字化舞台语言将特色鲜明的民族艺术与声光电前沿技术置于非常规演艺空间进行重新诠释,营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艺术效果。同样,京剧《龙凤呈祥》、舞蹈《舞上春》等传统舞台艺术作品在数字化演出中,借助交互体验与数字技术实现了立体化表达,呈现出全方位与多中心的特征。总之,不管是新创作的作品,还是对传统作品进行数字化二度创作,舞台艺术创作开始从导演中心制向编剧、视觉导演、技术总监、制作人等创剧人中心制转变。
数字化重构了舞台艺术作品的呈现形态与观演模式。数字技术的加持,让科技与艺术碰撞出众多全新形态的作品,这些作品除了依靠数字化“移屏展示”,整个创作链也都开始深度数字化。跨媒介剧场、剧场播映及在线点播只是数字化的试水之作,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XR(扩展现实)等一系列数字技术正在重构舞台艺术的演出场景。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接受线上付费、虚拟演出、裸眼3D、实时评价等观演模式。展望未来,随着脑神经科学、人工智能及硬件技术的不断成熟,舞台艺术从作品形态到演出场景都将产生更加深刻的颠覆式变化。
数字技术不仅带来虚拟场景、非线性叙事方式,也带来交互体验和实时反馈,观众的评论反馈成为作品内容的一部分,因此创作者与受众的边界开始模糊。受众具有艺术欣赏者与审美创造者的双重身份,这就大大扩充了艺术生产的美学内涵,也对舞台艺术创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化时代,舞台艺术创作者,既要懂艺术,又要懂技术,还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和良好的表达力,这样才能让技术在作品中得到有效利用,创造出独特的技术美学,满足观众越来越高的审美需求。
当人们惊艳于技术带来的全新演艺形态、观演方式时,另一种声音也在人们耳边响起:技术会不会干扰正常的审美,艺术创作会不会陷入技术中心主义?在创作实践中,正确处理技术与艺术的关系,既需要理论上的创新,也需要创作者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对艺术机构和创作者而言,在这场前所未有的技术革命面前,要想乘着技术的东风,走好艺术创新之路,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解放思想,破解“技术恐惧症”,从元艺术(metaart)的视角系统看待数字技术与艺术事业的融合发展。具体而言,一线艺术创作者,可通过参加主题研讨、技术培训及创意工作坊等,及时了解、学习、掌握前沿数字技术,不断提升自己在创作中驾驭使用新技术的能力。
第二,立足文化科技发展前沿,推动文艺院团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依托创意实验室、委托项目、联合制作等,为一线创作者开展数字化艺术创作提供平台和机会。同时应该看到,随着数字化时代和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复合型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文艺院团的数字化艺术创作。因此,应加快数字化演艺人才培养,比如鼓励艺术类高校与科技类高校合作开设数字化演艺实验班或专业方向,培养既懂舞台艺术又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第三,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当代观众的审美需求,鼓励创作者和管理者树立“文化大数据”的理念,对已有经典作品进行数字化开发和转化,在新作品创作中大胆吸收利用传统文化元素,创新传统文化在数字化时代的表达方式,实现传统文化与新技术的艺术共生。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24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