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十六届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北京市少年宫: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充分展示学校美育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市教委决定在2023年举办北京市第二十六届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学校美育实践活动优质均衡普及开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
高尚的道德情操,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积极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原则
(一)育人为本。坚持“五育并举”,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美育融入学校教学和实践活动全过程,激发学生创新创造活力,积淀人文底蕴,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普及均衡。坚持公平、普及,建立常态化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校级、区级和市级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名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特色开放。鼓励各区、校引导家庭成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艺术节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优势打造回归校园、氛围浓厚的艺术节。
(四)创新引领。鼓励具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力量和学校师生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符合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优秀节目区域联合展示、创新活动内容形式、相互观摩交流等方式,发挥艺术节品牌活动交流平台作用,促进各学段、各层次相互衔接,引导相邻区域形成交流常态机制。
三、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负责艺术节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市级展演的统筹协调,决定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和关键问题;指导市艺术节办公室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少年宫、各区教委,北京市第二十六届学生艺术节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少年宫。
北京市少年宫负责执行市教委的决定,完成艺术节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等。
各区教委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市级活动要求,组织各区艺术节活动的策划组织,并按照相关要求推选节目参加市级活动。
器乐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西城区教委负责承办。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旗舞)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海淀区教委负责承办。舞蹈项目市级展演活动由昌平区教委负责承办。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并制定、实施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学校积极性并指导学校开展相关活动。要本着面向全体学生、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实施,将艺术节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办好、办实。
(二)挖掘特色、注重实效。各区、各校要紧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紧密结合美育改革要求,不断丰富艺术节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真正发挥艺术节实践育人功能。发挥自身特色,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宣传文化内涵,促进爱国主义、诚信友善等优秀传统文化入脑入心。
(三)厉行节约、规范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厉行节约,确保各项活动规范节俭开展,努力营造社会、家庭、学校共同参与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促进发展。各区要及时对艺术节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北京市少年宫要下沉一线,注重听取各区的情况反馈和意见建议,为提高艺术节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艺术实践活动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联系方式
(一)市教委
联系人:李铮; 联系方式:51994865
(二)艺术节办公室
联系人:齐景宇(器乐、行进管乐)、缪然(舞蹈)
联系电话:87550361、87550367
通讯地址: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邮政编码:100061
活动网址:http://jw.beijing.gov.cn/tmc/ys/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北京市第二十六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对象
本市具有正式学籍的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器乐市级展演
(二)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旗舞)市级展演
(三)舞蹈市级展演
(四)个人项目区级展演
三、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贯穿全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校级活动
学校要充分利用北京优质文化和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形式多样的艺术普及课程,将课堂普及、学科融合的成果呈现在学校艺术节的平台上,重点是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文化氛围,组织班级艺术活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展演、观摩,为学生的全员参与创造更多机会。
(二)区级活动
各区组织开展个人、集体项目展演,讲座,交流体验、夏令营及艺术教师素养提升等相关活动,突出特色、提升品质。在区级展演阶段,鼓励校与校、区与区间的展演、展示,促进相互交流与学习。
1.2023年3—6月,组织区级展演。
2.2023年9月,各区报送市级展演节目。
(三)市级活动
重点是加强区域、校际间的交流和学习,让学生、教师及家长共同感受参与艺术节的成长与快乐。
1.2023年10月,组织器乐、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旗舞)市级展演。
2.2023年11月,组织舞蹈市级展演。
艺术节期间其他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器乐市级展演
1.包括民乐、管乐、管弦乐合奏,人数为45至80人,乐团指挥须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
2.每个乐团演奏两首曲目,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管乐、管弦乐合奏中一首须为中国作品。
3.活动分组: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混合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注:市级展演分组说明。小学组指参演人员均为小学生,中学组指参演人员均为中学生,混合组指参演人员既有小学生又有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组指参演人员均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下同。
(二)行进管乐市级展演
1.行进管乐表演区域为30米×40米,人数不超过120人(含旗队),演出时间小学组为5至8分钟,中学组、混合组、中等职业学校组为6至10分钟。
行进打击乐:包含行进打击乐器(必须包含行进小鼓、行进通鼓、4面不同型号行进大鼓及镲)、键盘打击乐器、定音鼓等,不得加入其他乐器门类,如管乐、弦乐等。人数不超过50人,节目时间为4至8分钟,表演区域为20米×30米。
旗舞(可含枪、刀、棒等器械);演出时间为3至6分钟,其中标准旗舞表演时间不少于3分钟,旗面规格为75cm×115cm、80cm×120cm、90cm×130cm,形状为长方形或弧线三角形;旗杆长度为155cm至180cm;场地规格为20米×30米(可自带地面背景)。人数为12至40人。伴奏音乐为MP3或WAV格式。
2.活动分组: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混合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三)舞蹈市级展演
1.舞种不限, 人数为8至36人,鼓励原创作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2.金帆舞蹈团除需遵循上述要求外,还需参加舞蹈即兴表演。
3.活动分组: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小学组、中学组、混合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级展示
1.民乐,展示形式为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少于5人,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演奏曲目为中国作品,演奏乐器须为区级及以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的民族乐器。
2.舞蹈,人数为8至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舞种须为区级及以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的民族民间舞蹈。
3.每个区民乐、舞蹈展示节目各不超过2个,不占市级展演节目数量。
(五)个人项目展演
个人项目展演活动由各区组织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特色、参考以下项目安排具体展演内容。
1.器乐:只限独奏;不带伴奏(架子鼓除外);演1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1)西乐: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长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其中管乐项目按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2)民乐:包括二胡、京胡、板胡、扬琴、琵琶、阮、柳琴、古筝、古琴、箜篌、唢呐、笙、管、笛、箫、民族打击乐。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其中管乐项目按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2.声乐:只限独唱;每人限报一个组别,演唱1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形式限钢琴、音频伴奏(WAV格式)。按童声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组,美声初中组、高中组,民族初中组、高中组分组进行。
3.京昆:表演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4.曲艺:不超过2人;每人限报1个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按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5.舞蹈:时间不超过3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6.朗诵:限诗歌,可配乐(WAV格式),时间不超过 3 分钟。按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7.软笔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4尺(字体不限),时间为9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8.硬笔书法:作品规格16开,不超过50个字,时间为9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 高中分组进行。
9.篆刻:作品16开,朱、白文不限,规格3×3厘米左右,字数2至4字,拓印后注明译文。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0.绘画:作品规格不超过4开(绘画形式不限),时间为150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1.工艺美术:作品规格不超过40cm×40cm×40cm时间为150 分钟。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12.摄影:时间为150分钟,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拍摄,限数码相机。比赛结束时,现场拷贝未经处理的原始电子版照片2张。按小学1至2年级、小学3至4年级、小学5至6年级,初中,高中分组进行。
五、参演要求
(一)各学校要突出活动主题,选择歌颂新时代、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且适合学生表演的艺术作品。要严格审查节目内容,报送节目如发生著作权、意识形态等问题,报送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市级展演项目各节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三)鼓励由本校师生原创艺术作品和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作品参演,展示中小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与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四)节目时间超时,扣除最终成绩0.5分。
(五)超出或不足展演规定上场人数的,按照所得成绩做降级处理(例如:分数区间为金奖,实际成绩按照银奖确定)。如有成年人、非本校人员参与展演以及任何形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报送学校的展演资格,相关人员全市通报批评。
(六)各学校参加艺术节展演的作品,市艺术节办公室有权用于网络宣传、现场直播等。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六、市级展演节目数量
备注:
1.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旗舞)市级展演数额将根据各区展示实际进行规定。
2.金帆团承办项目非正式团员可参加普通组展演。
3.中等职业学校器乐、舞蹈展演节目一共不超过3个。
七、奖项设置和评选办法
(一)参与市区级展演学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并存档。
(二)个人、集体项目区级展演根据节目要求,由各区自行评定相关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器乐、行进管乐(含行进打击乐、旗舞)、舞蹈市级展演将依据专家评分确定金奖、银奖和铜奖,并按实际参演人数颁发获奖证书。对于在市级展演活动中获奖节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证书。
(四)对于各区组织工作有序,按时提交以下四项材料,由市艺术节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1.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2.全年活动总结(须含特色与创新、意见与建议,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
3.活动照片5—10张(须含不同展演项目舞台、观众席等不同场景);
4.各区需对区域内学校举办校级艺术节的校数、参演人数以及区级艺术节的展演天数、参演校数、参演人数、观摩人数进行数据统计。
来源 北京市教委网站
编辑 实习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