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南字发[2017]237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共有11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15级高起本15人、2017级专升本103人)未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拟对上述学生作注销学籍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终身教育学院事业发展中心反映。电子邮箱:bjcheng@nju.edu.cn。
附件: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3年4月6日
来源: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