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译经收尾,圣录(kethuvim)的后半部分即五小卷、《但以理书》和后史(两记一志)终于完工。自二零零二年写《创世记》故事,开始译注摩西五经,屈指算来,恰好做了二十年。
本想趁热打铁,写一组文章,研究圣录诸篇的。内子道:还是先把《贝奥武甫》修订了吧,读者催问好久了。这个顺序也有道理,按照做学问先难后易的原则。记得钱默存先生有言,文字工作,编大部头教材简单,论文次之;注释稍难,但遇上拦路虎,尚可不注或作“待考”;最难的是翻译,连一个字都逃不过去。当然他说的是认真的翻译。
于是把《贝奥武甫》的几种新老注本翻出来,读了一遍,顺带温习了相关历史文献。觉得译文可修订处不少,有些表达和专名需要重新斟酌,注评部分则应大大扩充。这里面有一个缘故。八十年代,经外文所好友申慧辉介绍,同北京三联沈昌文先生联系出书的时候,国内出版业还很困难,纸张紧缺。从前著书也不兴添许多注释,跟现在不一样。所以我注评只写了一百一十五条,沈先生照单全收,已经打破惯例了。
《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冯象译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6月出版,221页,4.40元
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是英国文学的开山鼻祖,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第一座丰碑,位列欧洲中世纪四大史诗之首(其余三部是《罗兰之歌》《尼伯龙之歌》《熙德之歌》),在英语世界,属于大学生中学生必读的经典。翻译经典,做好不容易;我的体会,是一辈子的事业。下面就说说这番事业的缘起和求学之路上的几位老师——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这些天因为重读他们的著作,就一幕幕又回来眼前——尤其是我的博士导师班生(Larry D. Benson)先生,那“一颗幽默、洒脱又不失虔敬的灵魂”(《先知书》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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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八届初中生,“老三届”的尾巴,只念了一年书就“文革”了。下乡去到云南“插队落户”,自学外语,当了中学教师。回想起来,少年不更事,却也不太怕艰苦和病痛,适应力强。要是成年人,感受就不同了。比如干部知识分子下干校锻炼,后来“伤痕文学”血泪控诉的很多。可我们当时看他们,好羡慕。拿着工资吃国家粮,盖一排宿舍,开两片荒地,栽点庄稼,养几头猪。没干两年又回城去了,而我们知青是要“扎根边疆一辈子”的。
主要是精神上苦闷。一九七零年,大学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但我是无资格的,因为是“黑九类”家庭出身,归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之列。调动工作呢,也不可能。边境一线地区往内地调,是一刀切不批准的。我争取过。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发了调令,商调我去电台做英语教学节目——七二年二月尼克松访华之后,全国掀起了学外语的热潮。可是县教育局的领导说:别来缠我。你白天白说,晚上瞎说,不合政策(见《以赛亚之歌·罗嘎》)。路都堵上了,怎么办呢?只好咬咬牙,打持久战了,自己定一个奋斗目标:译一部西方经典,再写一本书,给那“天翻地覆”的大时代留个记录。课本里不是有一句马克思语录:外语是人生斗争的武器?
多年以后,大约是到港大教书,常回国讲学,有了比较,九十年代了我才意识到,人就是那样:有时候落入逆境,无望了,反而能培育并立定一个理想。
这两项任务,译经典跟写时代,需要读很多的书,外国的书。渐渐地,对书里面各种思想追根溯源,就碰上了古典语言和中世纪文学。
“文革”后期,搞“评法批儒”。家父同胡曲园先生(复旦哲学系主任)被叫去外滩的总工会大楼(原交通银行大楼),帮工人理论小组注释法家著作。这是他被打倒,“隔离审查”后,第一次获准回家居住,虽然仍须接受批判。那时我喜好译诗,选些古今诗词练习。家父遂请方重(芦浪)先生批改。方先生是上海外院英语系主任,译过陶渊明,功力很深。一行诗,一个长句,往往他改动一两个词,调整下顺序,品味就出来了。他是清华学堂毕业留美的,先入斯坦福跟一位名师塔特洛克(J. S. P. Tatlock)念乔叟,复转伯克利读博。后因不堪忍受种族歧视,又听闻北伐胜利,中国留学生兴奋莫名,便“决计提前归国”,放下了已成初稿的论文《十八世纪的英国文学与中国》(见先生自述《求学年代漫笔》)。
方重译《乔叟文集》1962年版
乔叟(约1343-1400),史称“英诗之父”。但方先生译《坎特伯雷故事集》和《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用了散文。我对照原文读了就寻思,能否再现乔叟的诗律风格呢?然而并没有写信去求教,原因忘了,或是怕讨论方先生种的“毒草”,被人发现不好。但也可能是心有旁骛,兴趣转向拉丁语了(用一本苏联教材,我在福州路旧书店两毛钱淘来的)。
这个以诗译诗的实践性问题,后来同杨周翰先生聊过。杨先生说,他在西南联大时曾以维吉尔史诗《埃涅阿斯记》卷六试验译法。感到新诗格律尚未成熟,近体诗跟七古又音节太少,容纳不了原文的六音步节奏。遂决定放弃诗体,故五六十年代译奥维德《变形记》与贺拉斯《诗艺》,皆以散文出之(参《埃涅阿斯记》译本序)。
杨周翰译《埃涅阿斯记》
前两天,仿佛是天意,友人石君惠赐北京外院学报《西方语文》的创刊号电子版(1957),内中恰有杨先生一文,评方先生译乔叟《坎》《特》二书。商榷一些译法的同时,肯定了散文译诗以应急的“明智”,说至少保证了忠实,间或也能传达原著“极其微妙”的幽默。言下之意,还是期盼有诗体的汉译再现乔叟“音乐性很强,明朗流畅,毫不费力,自然而生动的风格”,一如卞之琳先生译《哈姆雷特》(同期有吴兴华先生评卞译)。这篇书评,杨先生六卷《作品集》未收,算是佚文,对我来说格外珍贵。
言归正传。真正转到乔叟和中世纪文学,是考上北大西语系以后。一九八二年二月入学,但那个学年导师系主任李赋宁先生在耶鲁访问。我便开始学希腊语,向杨业治(禹功)先生请教。老先生是家父母三十年代在清华念书时的德文老师,所以是我的太老师了。他也是清华毕业拿庚子赔款留美的,在哈佛读的硕士,继而游学海德堡四年。日耳曼学和古典语文之外,还精通西洋乐理,主编《德汉词典》,造诣极高。他译的奥地利音乐学家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听上海音乐学院的朋友说,是他们的考试必读,影响很大。巧的是,他和方先生一样,也译过陶渊明(汉译德)。我上燕东园太老师家聊天,谈到中世纪史诗,他说,当年哈佛英文系有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基特里奇(George Kittredge),讲授《贝奥武甫》是一绝,你可读一读。
《贝奥武甫》我看过现代英语译本,对故事情节和英雄搏怪、屠龙夺金一类神话母题略知一二。现在听了太老师谈论古日耳曼英雄社会跟北欧(古冰岛语)沙迦,再读便感受到了史诗的深沉、反讽与悲思。于是想学古英语了。
五六月间,李先生从美国回来了,得知我的兴趣在中世纪,十分高兴。原来他早年留学耶鲁,就是专攻这一段,博士论文是研究一部有名的十四世纪抄本,大英图书馆MS Harley 2253(含中古英语、诺曼法语和拉丁语诗文,习称Harley Lyrics),编注其中的政治讽刺诗。导师为语文学家梅纳(Robert Menner)和乔学家兼《贝奥武甫》译者唐纳逊(Talbot Donaldson)。但写到一半,新中国成立了,先生到纽约华美协进社(China Institute)拜谒梅贻琦校长,梅校长鼓励他回清华任教,他便辍笔踏上了归途(见先生回忆录《人生历程》,98、102页)。
先生送我两本书:牛津版《乔叟研究目录》和斯威特《古英语入门》。让我先熟悉一下“乔学”各领域的进展,为论文选题做准备。然后从秋季开始,每周两晚,到蔚秀园先生家中学古英语。中古英语方面,则自己阅读乔叟(代表伦敦方言)和各地方言文献,对照法国学者莫斯的经典《中古英语手册》,写读书报告与先生讨论(详见《木腿正义·蜜与蜡的回忆》)。论文方向便定为乔叟的诗律。这个语文学训练法,加上西语系别的课程(如外教开的莎士比亚、杨周翰先生的十七世纪英国文学),挺适合我的。北大两年半,李先生为我打好了古英语和乔学基础。
不过研究中世纪文学,当时国内书刊很少。论文涉及的好些资料,包括乔学新著、古法语骑士传奇和普罗旺斯/奥克语(Occitan)游吟歌手的集子,都是我向外教波士夫人求助,她从法国寄来的(参观《圣诗撷英·众神宁静》)。其中有一本学者常引用的《乔叟与法国传统》,后来才知道,作者慕斯卡金(Charles Muscatine)是我的博士导师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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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由李先生、杨周翰先生和教拉丁语的法国专家贝尔娜小姐推荐,我上了哈佛英文系,导师即系主任班生先生。
班先生是中世纪文学和乔学大家,当时正在编他的河畔版《乔叟全集》。报到那天,他各方面考问一遍,读过哪些书云云,见我已有语文学和诗律的基础,就让我跳过入门课程,直接跟副导师百老汇剧作家阿尔弗雷德(William Alfred)先生念《贝奥武甫》。并嘱我去侯敦(珍本善本)图书馆听老馆长邦德(William Bond)先生讲版本学,学一点中世纪抄本同古书的知识(详见《信与忘·理想的大学》)。鉴于中世纪文献拉丁语居多,又介绍我到古典系听课,选了塔朗特(Richard Tarrant)先生的奥维德《变形记》、齐奥科夫斯基(Jan Ziolkowski)的中古拉丁语戏剧。之后学习希伯来语,还听了库格尔(James Kugel)先生讲圣经和希伯来诗律。
班生主编河畔版《乔叟全集》
班先生自己则给我一个人开一门“乔叟研究”,配一名助教,负责操作储存了乔叟作品全部抄本和词汇索引(glossarial concordance)的计算机。那时个人电脑还是稀罕物,不能联网,我们用的是詹姆斯楼(行为科学系)顶层一台硕大的计算机。就这样,在瓦伦屋(英文系小楼)的地下小教室里,局域网终端银屏闪闪,先生叼一支香烟,吞云吐雾,讨论起了乔叟:诸抄本的特点、方言词汇跟修辞风格,《坎特伯雷故事集》各篇的顺序、人物及历史背景,等等,都是编《全集》需要厘清的问题。得益于此种“活学活用,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的教学法,很快,我就定了论文选题,即古法语长诗《玫瑰传奇》的中古英语译本(格拉斯哥残卷)三片断中,乔叟手笔的真伪考。
这题目的好处,是与老先生们讨厌的新派理论无涉,纯是了结一场打了几个世纪的乔学官司。论文完成时,副导师皮尔索(Derek Pearsall)先生的《乔叟传》刚脱稿,他说:看了你的考证,我把书稿改了几处呢。皮先生是英国绅士,讲话机智而含蓄,不像美国人直统统的。
皮尔索著《乔叟传》
一九八七年春,过了博士资格考,得了空闲,便准备译《贝奥武甫》。向李先生汇报,先生非常支持,亲自致信沈昌文先生推荐出版。次年,杨周翰先生来杜克大学和全美人文中心(NHC)讲学,我把试译的章节寄去请教。杨先生回信多有指点,并说起他留学牛津,听托尔金(J. R. R. Tolkien)、冉恩(C. L. Wrenn)、刘易斯(C. S. Lewis)等大家讲授史诗和乔叟的情形。那是他病倒前留给我的最后的教诲(详见《以赛亚之歌·饮水思源》)。
选择迻译《贝奥武甫》,很大程度上是受了阿尔弗雷德先生的感召。他不仅讲课精彩——“听他一堂课,学生绝对大脑充血、揉眼伸腰,一个个仿佛从电影院里出来”(《木腿正义》前言)——也是现代丛书《贝奥武甫》的译者;其散文译笔雍容华贵,既有节制又有诗意的发挥。故而解读上每有疑问,就找他请教;时而也上雅典路他的寓所喝下午茶,听他神聊:如何开着坦克打到德国,一路上的陷阱、失误和运气,像“岁月缠身的老将怀念起少年时光”(《贝》2111)。阿先生是独身主义者,寓所常有演艺界人士和哈佛戏剧社的学生进进出出,洋溢着一种潇洒不羁的气氛。一九九九年他去世后,学生成立阿尔弗雷德学社,房子便捐给了学社,做“中世纪文学跟戏剧爱好者的家园”(参《创世记·石肩》,《我是阿尔法·弁言》)。
阿尔弗雷德等译《中世纪四大史诗》
阿先生是纽约人,爱尔兰裔,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同教修辞学的爱尔兰诗人希尼(Seamus Heaney)交好,加上皮先生,三个人定期搞诗朗诵会,《贝奥武甫》是他们的保留节目。一天,希先生突然宣布,他也开始译古英语史诗了,要给爱尔兰的世仇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主歌手”换一副被压迫者的嗓门。他虽是著名的诗人(九五年获诺奖),却不善教课,只会念讲稿,学生昏昏欲睡。但这句话让我顿生敬意。希先生译得很慢,反复推敲,寻找一种冷峻而浑厚的带有爱尔兰音腔的语汇跟节奏。译本于九九年面世,颇受读者喜爱。
希尼译《贝奥武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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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北大的时候觉得很幸运,赶上了末班车,老先生大多还健在。现在想想,八十年代的哈佛何尝不是末班车呢?班先生他们那代人过去,大学自治而自律的人文传统便衰落了,连同承载它的伦理人格。如今的校园,官僚化功利化了;而且凡事讲求政治正确,禁忌林立——诚然历史地看,也有其合理性(或如黑格尔所言,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班先生假若年轻四十岁,光凭他自嘲的那个“不可救药的共和党”身份,就保不住被轰出课堂。
先生是南方人,亚利桑那州的儿子。大学毕业入伍,到海军陆战队服役四年(另说高中毕业参军五年,见哈佛文理学院纪念文告),其中一年在朝鲜战场。所以他是跟志愿军交过手的老兵。但这段经历他从来不提,是同学私下说的。复员后,进伯克利英文系,跟慕斯卡金读博士。我问过先生,慕斯卡金这个姓,是哪里人。先生说,他是纽约的俄裔犹太人,耶鲁英文系破纪录的第一个犹太学生。二战爆发,报名当了海军,曾参加D-Day诺曼底登陆。我上了耶鲁法学院才知道,他还是美国宪法史和加州公立教育史上留名的人物。麦卡锡“红色恐慌”那会儿,迫害左翼人士,加州政府搞了个效忠宣誓。慕先生带头,有三十一位伯克利教师拒绝在宣誓书上签名,被开除公职。他随即提起宪法诉讼,历时三年,最后打赢了官司。伯克利许多教授声援他的正义事业,大学遂请他返校复职。终其一生,慕先生积极参与加州的教育改革与平权运动,并为此多次出庭做专家证人。乔学方面他的主要成就和传世之作,便是波士夫人寄赠的那本《乔叟与法国传统》。
慕斯卡金著《乔叟与法国传统》
班先生的副导师也很有名,是法国印象派大师雷诺阿的孙子,电影童星兼哈佛高材生,太平洋战场上的机枪手和“贝学”家,阿兰·雷诺阿(Alain Renoir)。有一次先生忆旧,说雷先生富有法国人的才情和表演天分,他的《贝奥武甫》课迷倒一大批学生。众人都说,这一表人才怎么落在英文系了?应该去好莱坞呀。
先生的博士论文,是探讨十四世纪中古英语头韵体长诗《加文爵士与绿骑士》的诗艺和寓意。显然论文深获好评,因为他一九五九年伯克利毕业即受聘于哈佛,从此再没有离开。
先生学问上的贡献,可分为三大块。一是乔叟,以《乔叟全集》(1987)和《乔叟词汇索引》(1993)为代表,造福于学林。二是亚瑟王传奇,从他的博士论文开始,校注古籍,考据源流,阐发新说,涵盖整个领域,包括中古英语分节体和头韵体《亚瑟之死》,马罗里爵士的散文《亚瑟之死》,以及十二世纪柯雷先(Chrétien de Troyes)的古法语亚瑟王系列。受惠于先生的教导,我对中世纪传奇也大感兴趣,从《圣杯传》《墨林》《哀生》《玫瑰传奇》到威尔士和爱尔兰的神话传说。这是后来我写亚瑟王与圆桌骑士故事集《玻璃岛》的因缘。
第三,便是《贝奥武甫》和古英语诗,先生有几篇开风气的论文,是各种贝学文萃必收的。最早一篇《盎格鲁-撒克逊程式化诗歌的文学特征》,在哈佛还留下了一段掌故。哈佛的民俗学和神话研究,肇始于首任英文讲席教授兼乔学先驱柴尔德(Francis Child)收集整理《英格兰与苏格兰民歌》八卷(1857-1858)。后经柴氏的学生基特里奇(杨业治先生的老师)接力推进,到英文系的马公(Francis Magoun)、古典系的帕里(Milman Parry)和洛德(Albert Lord)手里,终于蔚为大观。现在好像归日耳曼文学系的米切尔(Stephen Mitchell)领衔。米老师八十年代尚是“青椒”(青年教师),教我们古冰岛语和北欧沙迦,一个小班,七八个人。
一九三四年,帕里带着他的学生洛德,到南斯拉夫偏远山区调查民谣,给民间歌手的演唱录音,总结出一套谣曲传唱的程式和相应的诗学。并由此设想,荷马史诗也遵循同样的传唱技法,起初并无固定文本。然而帕里英年早逝,没来得及阐发他的理论——三五年十二月,他到洛杉矶访岳母,在旅馆房间内遇难。警方称,他放在旅行箱里的手枪走火,击中心脏(但他女儿怀疑是他杀)——是马公支持洛德完成了帕里的未竟之业,并亲自出马,把这一理论拓展到古英语诗,认为《贝奥武甫》也是口传而非(寺院或宫廷)书写文化的产物。五六十年代,马公此说是显学。
Rockwell Kent绘《贝奥武甫》插图,平版印刷画,1931年。
班先生却逆流而上,论文开篇就点了马公和洛德的名。他的立论很巧,从翻译入手。传世的古英语诗,有相当部分译自拉丁语宗教文献。班先生用一连串例证说明,马公、洛德认定的判断即兴演唱的口传作品的标准,如押头韵的复合词和短语,套喻(kenning)用作衬词,诗句极少跨行(enjambement)等,在古英语译作中也大量存在。如果这些特点无法据以区分译作和原创,包括赞美诗、圣徒传、英雄歌谣,乃至《贝奥武甫》,则不管马公所倡导的“帕里-洛德理论”对荷马史诗的解释有效与否,对判定一首古英语诗是否口传,或即兴演唱的记录,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些译自拉丁语的宗教诗和寓言诗,例如《创世记》《出埃及记》《凤凰》,肯定是出自拉丁语娴熟的寺院僧侣和读书人之手,而非不识字的歌手之口。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论文在现代语言协会(MLA)纽约年会上宣读,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界开始重新认识《贝奥武甫》和古英语诗律。据说,马公有点不悦。之后,班先生即以此文和新著《加文爵士与绿骑士:艺术和传统》(1965)为代表作,申请终生教职(tenure)。而评审委员会的主席不是别个,正是英文系资深教授马公。这马老先生却不是象牙塔里的学究,他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王牌飞行员(flying ace),战斗英雄。原来他哈佛本科毕业,恰逢战事紧张。他谎称自己是(英属自治领)加拿大人,到英国报名参加皇家空军,当了双翼机飞行员;不久便壮志凌云,取得击落敌机五架的辉煌战绩。战后回到哈佛,念语文学博士,留校任教,成了天才的基特里奇的接班人。老先生学问渊博,热衷于收集研究民谣童话。晚年自学芬兰语,翻译了芬兰史诗《英雄国》(Kalevala, 1963)。芬兰人大为感动,以国家最高荣誉给他授勋。他还是洛德的博士论文导师。所以班先生这篇论文,挑战了他们师生两个(英文系和古典系)大牌教授。
班生著《加文爵士与绿骑士:艺术和传统》
于是老英雄遇上了新问题:毙不毙这个亚利桑那州荒野边地冒出来的刺头?踌躇半天,忽然窗口吹进一股风,翻开了年轻人的履历表,亮出一行字,“海军陆战队……朝鲜战场”。他心底咯噔一下,“记起了自己的荣光”(mærþo gemunde),一如丹麦老王对“蜂狼”贝奥武甫的殷殷属望(《贝》654以下)……
以上是哈佛老院(Harvard Yard)里的传说。
我上网检索了一下,马公一九六一年退休,班先生是六五年(据先生的文集《驳论集》编者序,则是六四年)升教授。如此,先生申请终生教职时,马公应该不会参与评审。当然,不排除委员会上有教授是马公一派,却秉持百家争鸣的原则,投了赞成票。没有不透风的墙,内幕流传出来,好事者附会到了马公身上。毕竟,人都愿意老英雄多一桩逸闻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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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班先生也成了传奇。他是二零一五年二月逝世的,享年八十六。学生和同道的纪念文字,都提及他的不修边幅,办公室烟雾腾腾,书架上酒瓶站岗。那年头吸烟而非禁烟才是人权。所以他讲课能够一支烟一会儿当粉笔指点,一会儿又叼在口中。有几回叼颠倒了,过滤嘴朝外,手就伸进裤兜摸打火机。这时大伙儿的心就吊起来了,都想看他把烟嘴点燃的窘相。可他总是在最后一秒,把香烟翻转或者打火机又放回了兜里,弄得课堂里一片无声的叹息。
先生对八十年代兴起的理论潮不感兴趣。收到别人赠书,凡是后结构主义、女权主义之类,就塞到他认为“爱玩理论”的研究生的信箱里,封面贴一张黄字条:“转赠不代表赞同”。
我们研究生最享受的,是周四下午的中世纪文学研讨会之前,他主持的聚餐。那是先生当系主任以后建立的制度,周四中午全体出动,从瓦伦屋走到麻省大道上的海豚饭店。通常是他起个头,讲两句现在属于政治不正确的冷笑话,然后大家七嘴八舌瞎聊。聊完吃饱,便折回瓦伦屋二楼会议室,人手一杯西班牙雪利酒,研讨会开始。主讲人是先生邀请的专家,包括加拿大、欧洲和日本来访的国际学者。也安排博士生讲自己的论文。我讲过两次,一次谈乔叟的译笔风格(即我的博士论文),一次讨论《贝奥武甫》诗人的异端思想。讲者言毕,先生便起身,一边评议或提问,一边给众人斟酒。他的脑筋似乎可以同时做两件事儿,学问饮酒两不误。
用一位现在明尼苏达大学任教的女同学的话说,那时节,每个周四“都是我们的卡米洛城和高荒伯古堡的欢宴”。卡米洛(Camelot)是亚瑟王同桂尼薇王后的都城,英勇的圆桌骑士的驻地;高荒伯(Bercilak de Hautdesert),即先生的博士论文及第一部专著研究的《加文爵士与绿骑士》里的古堡主人,莫甘娜仙姑(Morgne la Faye)的骑士——那绿袍绿马,玩砍头游戏的绿发巨人(参阅《玻璃岛·绿骑士》)。
先生是老派绅士。晚年,夫人得了帕金森病,他悉心照料了十年,从无一句怨言。这事我原先不知道,是皮先生的悼词披露的。皮先生来美之前,执教于英国约克大学,那里的中世纪研究中心是他创办的。荣休以后便回到约克的老屋;他也是夫人先走。前年,英国新冠最凶的时候,皮先生也走了,享年九十。
一九九二年六月,拙译《贝奥武甫》问世。我在耶鲁申请了一笔研究费回国调研,顺便探亲访友,包括拜访沈先生和《读书》诸女史,取样书。那是留学八年第一趟回国。返美后,到瓦伦屋看望班先生,给他送上新书。先生非常高兴,翻开书,口中便朗朗地把引子“麦束之子”希尔德的船葬,用古英语背诵了一遍,道:中国读者会怎么看呢,这样的异教英雄,异端传统?他还记得周四研讨会我讲的题目呢。随后拿到隔壁办公室给贝特(W. Jackson Bate)先生看,说:杰克,《贝奥武甫》到了中国,是不是思想史上的一件功德呀?贝先生是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