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从今年12月1日起,医药代表不能再继续“卖药”了。我国药品销售行业将面临重大变革,医药代表管理会迎来更严监管。这一职业即将被重新定位职业内容。根据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医药代表不得从事七种情形的工作,包括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等。
曾几何时,医药代表并非不择手段“卖药”的代名词。上世纪八十年代,医药代表在问世之初承担着药品介绍、业务交流的职责。当“以药养医”的机制深入医疗系统,药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医药代表的职业开始“变味”。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医药国17条”(即《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一些医院门口挂起了“禁止医药代表入内”的提示语,不少人把“看病贵”“药价高”归咎于医药代表的存在。
但从根本上讲,医药代表行业的乱象源于“以药养医”制度。系统厘清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步步深化改革,为医疗服务确立合理定价机制。有人就直言,不能像把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那样对待医药代表行业。实际上,医药代表自有其存在的价值。医生忙于临床诊疗,对处方药、创新药所知有限。医药代表的使命恰恰是帮助医生充实新药知识,收集和反馈药品临床使用信息,让药品更好地救人。
可以预见,随着《管理办法》落地实施,严格监管势必推动医药代表加快职业化规范化进程,促使其最终重新回归价值本位。推行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意味着采取更严格的任职选拔,更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更严厉的行业监管措施。
一系列连锁反应已在酝酿之中。从全国来看,数以百万计的医药代表会面临新一轮职业转型。业界人士预测,县域市场的医药推广潜力巨大。一些跨国药企“闻风而动”,已在积极扩充基层医药代表队伍。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让学术机器人作为医药代表的推广助手,低成本覆盖广阔的县域市场,也在逐渐升温。
对医药代表行业来说,这些变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接下来,一方面需要适时调整医院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为重塑医生与医药代表关系优化制度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专业化培训体系,顺利做好医药代表从业者的分流和转型。这些配套举措,已势在必行。 (杨博)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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