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现更名为“第七检察部”)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19年10月22日上午,福清市妇联领导一行到福清市检察院为获得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的第七检察部举行授牌仪式并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福清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明忠详细地介绍了近年来福清检察院在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普法宣传、涉未成年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同时,表示未检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妇联、团市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和支持,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检察机关将不辱使命,继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努力将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福清市妇联主席郑凌燕对第七检察部的妇女儿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第七检察部获得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的荣誉表示祝贺,同时希望福清检察院与市妇联多加强日常联络,在服务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更好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座谈会上
双方一致认为,当前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态势严峻,青少年防性侵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双方就下一步联合开展青少年预防性侵、自我保护等普法活动达成初步共识,并商定在会后将工作落到实处,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们的第七检察部现有7个小伙伴哟
各个本领强、颜值高呐~
多年来,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们“强办案、促机制、重普法”,打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未检品牌,先后荣获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称号。
下面让我们走进他们
一起看看
他们都做了哪些“好”事
01
“双保护” 强办案
完善未检办案专业化运行模式
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模式,落实法律援助、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等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制度,保障诉讼权利。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性质、特点,在强化实体审查、落实特别程序、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上下功夫,尤其对涉嫌轻微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实行“少捕、慎诉、少监禁”。
高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案是该院未检检察官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典型。
高某等人是福建某高校学生,因饮酒后与其他同学发生口角引发冲突致对方轻伤。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因四人中有三人即将面临毕业,为了能赶在毕业前夕作出处理决定,检察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审查程序,缩短办案时间,并通过走访调查师生、听取被害人意见、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等方式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在校表现和各方意见。
最终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案作不起诉决定,检察官毕业前夕对四人宣布不起诉,三名毕业生得以顺利毕业。
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
01 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
无证幼儿园
2018年,该院办理的“无证园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促成3所无证幼儿园经整改通过审批正规办园,其他13所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被依法取缔,1500余名幼儿被妥善安排到附近公立园或有资质的幼儿园就读。
该案系全国首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经验做法获得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曾作专题报道。
02 类案监督为未成年成长护航
今年来,福清检察院针对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雇用未成年人从事招待服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监管“破窗效应”频发的现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公安局、文体局、市监局开展“清风行动”,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03 重视对被害未成年人保护
司法救助
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落实综合保护措施。
近年来,福清检察院为3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为8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4.9万元,为16人申请法律援助,对21人进行跟踪回访。
02
“三个专” 促机制
建立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
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
完善帮教管理服务机制
社工活动
与福清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合作,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心理疏导等帮教工作。
2018年以来,已对25名涉罪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成长辅导;
心理疏导
开辟“一站式”办案场所,在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区建立心理疏导室,每周二定期聘请福清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值班,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
2015年至今,已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300余人次。
依托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专门基地
深化职业培训保障机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
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福清华信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建立“阳光就业”观护基地。
技能培训
基地成立以来,各基地共接收取保候审的涉案未成年人107人,绝大多数的观护对象表现良好,获得不起诉、宣告缓刑等从轻处理;联合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目前,已为6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办西餐、调酒、面点等系列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制定入职查询、从业禁止专门规定
健全预防校园性侵害机制
今年6月,该院联合公安局、教育局会签《关于在教育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规定(试行)》,将教师、保育员、保安、司机、保洁员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人员纳入适用范围,明确禁止录用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员。
目前,已对福清当地今年新招录的教师开展准入查询419人次,未发现有犯罪前科记录。
03
“五个一” 重普法
创新未检普法多元化共享载体
组建一支女检察官宣讲团
女检察官宣讲团
从全院抽调16名女检察官组建宣讲团在全市学校开展巡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生的身心特点研发普法课程,由校园欺凌、性侵防范、网络犯罪等校园热点话题着手,精心打磨教案和PPT课件。
目前,共开展巡讲活动125次,并借助“云课堂”直播平台实现对全市420所学校全覆盖。
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
《“未”你而来》微电影
《“未”你而来》校园法治微电影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检察官本色出演,以防范校园性侵、校园欺凌为主题,贯穿强制猥亵、聚众斗殴、危险驾驶等案件情节,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等未检工作元素。
首映至今,累计播放量近30万次,先后获得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学习强国”平台转载推广。
9月,该部微电影先后荣获首届“新时代·新检察·新形象”检察视频作品大赛微电影优秀奖,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电影作品奖。
近日,该部微电影还荣登CCTV12《夜线》栏目,参与未成年人法治微电影展播。
绘制一本普法漫画书籍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读本》
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编写《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读本》,从办理的案件中精选典型案例,精心撰写案例解读、检察官点评等。
编手册
并由检察官亲手绘制漫画插图,让自我防护、家庭教育等内容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目前,已向全市中小学校发放读本2万余册。
开办一次全市校(园)长培训班
联合市教育局举办校园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的工作培训,300余名来自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分管安全和德育副校(园)长参加培训。
检察官结合案例,分析当地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特征及原因,从家庭、学校等角度提出防治建议。
参与《检察官说法》栏目制作
《检察官说法》首播
依托该院与福清市电视台联合打造的《检察官说法》专题栏目,制作首期节目《严惩性侵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
以解读案例、点评释法、访谈交流的电视节目形式,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防性侵问题。
法
护
成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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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以青春为名、以法治为力
呵护青春,守护成长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
主题教育进行时|老骥伏枥,初心不改
供 稿 | 黄颖颖
编 辑 | 万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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