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21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来自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师资库和近3年有授课经历的检察人员、检察官进修学院专职教师等共72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选题覆盖教师的职业素养、检察调研文章与杂志用稿标准、如何打磨精品好课、培训理念与方式方法、教学沟通艺术、案例教学法的运用等多个领域,按照政治理论、职业素养、理论研究、精品课程、教学实务、检察业务六大模块设置课程。同时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既有专家讲授、案例分析,也有分组讨论、现场评课,帮助学员发现并解决授课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本次培训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以《如何做好检察机关政治业务培训》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从“为什么要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政治业务培训要训什么”“政治业务培训由谁来训”“政治业务培训怎么训”四个方面,以历史、现实的视角深入解读了做好检察机关政治业务培训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检察机关的属性和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就如何做好政治业务培训做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学员们反响热烈,表示收获良多,既解惑又解渴,对开展好政治业务培训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此次培训课程设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师资队伍强大,按照《全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检察专兼职教师队伍发展,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综合能力,高质效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自治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师资建设,继续提高教育培训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北疆检察铁军。
供稿: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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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