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总开关”。昨日(2月15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印发。
未来五年,广州将投入近10亿元,通过实施青年博士“启航”计划、优秀博士“续航”计划、科技菁英“领航”计划、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铺就基础研究人才阶梯式成长路径,提升基础研究对高质量发展的源头供给能力。
《方案》提出目标,将阶梯式培育一批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基础研究人才。具体包括,通过加大广州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力度,对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为抓手,构建广州基础研究人才梯队,培育一批有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杰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基础研究菁英,以及一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博士和具有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能力的青年博士。
2024年至2028年连续5年,广州将每年投入市财政经费不超过1.8亿元,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体系,相关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四个计划助人才“启航”“续航”“领航”
具体措施有四个计划:广州市青年博士“启航”计划、优秀博士“续航”计划、科技菁英“领航”计划和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
其中,广州市青年博士“启航”计划旨在培养广州市青年基础研究人才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构建以青年博士为核心的“普惠制”支持模式。
2024年至2028年连续5年,该计划将每年面向广州地区获得上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单列),支持上述单位35岁及以下的青年博士申报5万元/项、实施期为2年的自由探索项目。
广州市优秀博士“续航”计划则鼓励广州市青年博士勇于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围绕已有基础深入开展探索性研究。
2024年至2028年连续5年,该计划将每年支持获得广州市青年博士“启航”计划项目或2021—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博士青年科技人员类),且在该项目正式立项后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正式立项的优秀博士,申报10万元/项、实施期为2年的滚动配套支持项目。
广州市科技菁英“领航”计划旨在支持广州市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研究菁英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助力冲击国家“杰青”和国家“优青”。
2024年至2028年连续5年,该计划每年面向广州地区获得过前5年度国家“杰青”或国家“优青”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为贯彻落实《南沙方案》,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单列),支持上述单位42岁及以下的基础研究菁英申报3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的自由探索项目。
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则聚焦调动全社会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以市财政投入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结合本单位学科优势和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基础研究。
2024年至2028年连续5年,该计划每年面向广州地区一批有较强基础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拓展现有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共建单位覆盖面,以一定的市财政经费投入,撬动不少于5倍的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
实施结果导向的验收模式
此外,《方案》实施结果导向的验收模式。
对于广州市青年博士“启航”计划、广州市优秀博士“续航”计划项目,以“五个一”为验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以该项目作为资助项目取得以下其中一项成果,即可验收通过: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完成专利申请或授权1项或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或人才项目1项或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含列入获奖团队成员名单)1项或以上;获得职称晋升。
对于广州市科技菁英“领航”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验收通过:一是获得国家“杰青”或国家“优青”;二是获得科学技术部或教育部的人才项目;三是在项目实施期内申报1次国家“杰青”或国家“优青”,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正式立项。
对于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项目,验收标准由各合作共建单位围绕结果导向自行确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方晴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