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练洪洋
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牵头编制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两份“公开征求意见稿”,涵盖中小学、高校全链条,散发出强烈的“负面清单”管理意识,让师德红线看得见、摸得着。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建立了史上第一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且运用了“负面清单”思维。比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中的“其身不正”就是为人师表当引以为戒的“负面”。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思想活跃、价值多元、选择丰富,教师也不例外,传统师德体系已不足以规范当下教师的行为。及时扩充、完善师德体系,还象牙塔一片晴朗的天空,势在必行。说实在话,时下个别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已突破道德底线,踩上法律红线了。比如,男教师猥亵女学生,甚至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像这种目无法纪、道德败坏的害群之马,采取“零容忍”“一票否决”很有必要,不值得同情。
当然,道德问题毕竟不是法律问题,相对而言,师德判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比如说在小学教育中常见的体罚现象,“正常”与“不正常”的界线在哪里?何等程度才算对学生构成“歧视”与“侮辱”?站在不同立场,结论或会大相径庭。别说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甚至于家长与孩子也未必站在同一条战壕中。鉴于此,师德判定的规则设定、程序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某位教师的师德进行评判,并根据评判结果进行处理,事关该教师的声誉乃至前途,不可不慎。因为,万一出现“冤假错案”,伤害的不只是当事人,还可能影响整个队伍的士气。因此,在评价机制上,一方面要扩大评价主体,除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同行之外,还要让家委会、家长、学生、群众说话,取得民意最大公约数,降低“误伤”率;另一方面要保障程序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做到以理服人,让各方心服口服。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设立申诉机制,疏浚申辩渠道,给当事人以自证清白的机会。
作为教师,对于林林总总的“负面清单”往往没什么好感,总感觉这种“特别关照”不是好事。其实,这又何尝不是对教师的一种保护呢?作为底线要求,并非高不可攀,只要在思想上时时绷紧师德这根弦,就能确保不出事。在此基础上,若能再进一步,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能成为一位受人敬重的好教师。(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