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是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整治“混日子”。领导干部一路走来,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保障,干部队伍必然缺少活力,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得来,警示各级干部时刻保持“赶考”状态,防止一些“南郭先生”,组织部门作为重要职能部门,让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引导干部正确对待岗位职责,不断强化干部宗旨意识,增强干事创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倒逼领导干部奋发有为。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一样,始终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常与人民群众一起同坐“小板凳”。正因为如此,《规定》的出台,明确了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通过“能上能下”的制度约束,让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用“德能勤绩廉”的高标准始终作为工作的尺度,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始终经受住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判,以有所作为、勇往直前、真干实干的底气,赢得百姓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