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教育基本知识、员工安全
行为通则和防止各种伤害基本要求
一、安全教育基本知识
1.新入职员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新入职员工必须注意并遵守如下事项:
(1)进入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车间外行走应靠右侧通行,经过丁字路口及十字路口时应注意瞭望,及时避让车辆。
(2)进入实习岗位,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并听从师傅安排;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进入厂区严禁带烟带火,更不允许在厂内吸烟。
(4)在需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等)的场所,要正确佩戴使用。
(5)在工作场所内应规范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严禁赤膊、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6)正确使用各类办公器材和设备设施,避免公司财产受损以及人身伤害。
(7)人员下班或离开工作场所,必须及时关闭或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如电脑、电风扇、照明灯等。
(8)时刻注意自身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发现应及时报单位安全负责人,以便迅速排查险情。
(9)妥善处理以及保管各类纸质文件、单据、电子文档,确保不外泄、不丢失。
(10)严格按照工艺、设备安全要求的规程规范操作。
(11)严禁在安全措施不到位及违章违规情况下从事各类作业活动,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12)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13)正确使用和保养好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包括运输车辆),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部门相关负责人,委派专业人员维修排除故障。
(14)不允许私自接触所有参与生产的各类原材料,特别是各类危险化学品,严禁私自取用。有较多危险化学品物理性状与水类似,在不清楚之前严禁接触,预防腐蚀事故发生。
(15)严禁随意乱动工作场所内电气设备;使用各类电气设备,必须注意自身及周围人员安全,不能带故障情况下使用电气设备。
(16)懂得正确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正确识别各类安全及消防警示标志。
2.安全教育培训的意义: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3.三级安全教育指什么?
三级安全教育是厂、矿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它包括入厂教育(厂级)、车间级教育、岗位(班组级)教育。
4.学习安全知识的基本目的是什么?
提高预防及处理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5.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6.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7.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8.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9.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也是安全工作的目的。
10.我国目前的安全工作体制是什么?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工作体制。
1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什么?
是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是生产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工作搞不好,就谈不到企业的效益,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人身和企业造成灾难。那种认为安全是软指标,或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甚至拼设备,不顾职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的做法和观念,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
13.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 坚持“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 坚持“三同时”原则;
(4)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4.“四不放过”原则指什么?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该受到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惩罚不放过。
15.什么是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原则。
16.“三违”是指什么?
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7.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场所、各个环节、各有关人员。
1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的依据。
19.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生产而制订的、操作者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也是追究违章事故的依据。
20.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就是依据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1.什么是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就是从设计、工艺、生产组织、操作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2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3.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五个方面: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4.什么叫安全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25.安全整改的“三定”是什么?
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26.什么是“四不伤害”?
指在安全生产中要求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7.夏季“四防”和冬季“五防”分别指什么?
夏季四防:防洪汛、防雷电、防暴风雨、防倒塌和霉变。冬季五防: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一氧化碳中毒。
28.什么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到位”?
整改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预案到位。
29.什么叫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是用来隔离工人与危险部分而避免发生事故的装置。常见的有防护罩、防护挡板、防护栅栏等。
30.什么是“车间安全通道”?
车间安全通道是指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
31.车间安全通道宽度有哪些要求?
(1)宽度:通行汽车的宽度要大于3米;通行电瓶车的宽度要大于1.8米;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要大于1.5米;一般人行通道宽度大于1米。
(2)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和突出路面的管线。道路土建施工要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应有红灯警示。
32.什么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3.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类及定义的?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4.什么是“危险”?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35.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6.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7.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的化学品。
3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是如何要求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9.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哪些?
(1)人的不安全行为。(2)物的不安全状态。(3)环境的不良。 (4)管理的缺陷。
40.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
41.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隔离;设置薄弱环节;个体防护;避难与救援。
42.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是保证安全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
43.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有哪些?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44.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45.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有哪些?
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等
4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的“三证”、“一标志”是指?
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标志:安全标志。
47.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48.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9.安全色:红、蓝、黄、绿各代表什么意思?
(1)红色用于禁止标志,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2)黄色用于警告标志,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3)蓝色用于指令标志,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4)绿色用于提示标志,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5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以《安全生产法》为龙头,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51.《安全生产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的?
自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52.《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是如何描述的?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
53.《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除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原有特殊规定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都要 适 用《安全生产法》。
54.《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预防为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主要体现在“六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5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
5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57.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形式有哪些?
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通常以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来实施。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主要是行政制裁,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
58.《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除上述规定以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59.《刑法》对犯罪人员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0.根据《劳动法》未成年工是如何定义的?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61.国家对哪些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久?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这五类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必须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向有关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不设年检。
62.突发事件预警是如何分级的?
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63.应急预案的编制包括哪些步骤?
一是成立工作组;二是资料收集;三是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四是应急能力评估;五是应急预案编制;六是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64.什么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的分类有哪些?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分为以下十大类: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烟火爆竹安全作业。
6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 经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6.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从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如何进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从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67.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是多少?审证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6年一次。
68.根据《职业病目录》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哪10大类(115种)?
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疾病11种、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知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知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69.什么是职业性病损?
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的疾病。
70.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71.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是在职业活动中产生;二是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三是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四是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7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是什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73.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有哪些?
吸入、经皮吸收、食入。
74.职业病诊断是如何规定的?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预评价、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
75.非机动车道道路交通是如何规定的?限速是多少?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
76.高速公路道路交通规则是如何规定的?限速是多少?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链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形式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77.企业工伤事故分为哪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78.工伤认定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9.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依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三个要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作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