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拟明确鼓励企业深度参与。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于4月18日至20日在京举行,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将进行第三次审议。
有记者提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臧铁伟介绍,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方面,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职业教育应当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实行的原则中增加“校企合作”,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二是,明确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是,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四是,明确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五是,明确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六是,明确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
七是,政府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
八是,国家鼓励企业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
九是,国家支持企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
另据介绍,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194名网民提出了403条意见,另收到群众来信9封。社会公众对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制度、对职业教育给予必要的扶持和补助、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张同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