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推进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抓党建、强素质、整作风、树形象”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办案部门执法主体专业化建设和执法办案水平,10月24日上午9时,集宁区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期“素质培训班”开班了。集宁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郭威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属各派出所、各执法办案大队法制监督员、办案民警和案管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于柳主持会议。
会上,于柳同志宣读了培训纪律,督察法制大队队长张殿师解读了《集宁区分局法制员管理办法》,并对参训人员提出具体学习要求。
郭威同志强调,开展此次培训是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分局“大轮训、大比武、大提升”活动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练什么的原则,针对基层执法办案行政、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执行办理案件程序规定不严谨等方面问题开展的专题培训,是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举措。
郭威同志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治公安建设行稳致远。全局民辅警要自觉以法治原则去思考和行动,强化执法为民服务意识,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强化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公平思维、人权保障思维和权力制约监督思维。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局民辅警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觉增强法治观念,转变执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升便民、为民、服务于民的意识。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执法突出、不规范的问题。参训人员要认真听课,不耻下问,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同时要起好本部门“小教官”的作用,将培训的内容带回本部门,有目的地开展培训,切实将全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件事情处理、每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督查法制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