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计划遴选218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及自治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到2021年10月(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不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四)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下旬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遴选公告,各遴选机关可在机关门户网站转发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遴选报名表》报管辖内组织人事机关审核同意盖章后,发送到所报考机关指定邮箱或传真机上(详见职位表)。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选调生限推荐1个职位。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选报1个其他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除选调生外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多报。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报考者上传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遴选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整个过程。
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相关遴选机关根据盟市委组织部推荐人员信息和报名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交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0月15-16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截止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名额,取消职位上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10月13日9:00至12: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一科,分A卷(综合试卷)、B卷(写作试卷)两种。A卷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B卷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试卷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分别用相应的文字作答。其他职位笔试试卷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划定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2021年10月下旬,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等候遴选机关面试通知或登录相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名额。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遴选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3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一次。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蒙汉兼通职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蒙汉兼通职位的面试试题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分别用相应的语言回答问题,其他职位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4.面试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后,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试题要突出职位特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遴选。
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2.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考生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各遴选机关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岗位考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结束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遴选人员应及时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机关不得留用。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遴选调动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关注。
准备参加遴选考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70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 辑:陆 晗 魏汉中
校 对:苏海城 帅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