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现就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围项目(招标编号:A230000001F23090020)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供应商须提供社会教育培训服务。服务范围以行内培训为主,限于公对公形式组织开展的委托培训或联合办学。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年度领导干部、内训师、网点负责人和新员工等。
采购有效期:有效期3年,自2023年11月19日起至2026年11月18日止,如在2023年11月19日前未完成合同签订,起始和终止时间顺延。
中标人数量:资格入围不超过5家教育机构。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再发布一期公告。如实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少于拟入围家数的2倍,则按照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投标人自2020年9月至今与银保监会公布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有过合作经历。(须提供签订的具体培训合同,未提供不予认可)。
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一定数量的自有或签约专家师资。自有师资及签约师资合计不少于6人。自有或签约师资具备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4人(自有师资需提供劳动合同,签约师资需提供签约协议,自有师资及签约师资同时还需提供国家认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
10.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内有自有培训场地或相对固定的能够满足需求的合作培训场地。(需提供自有培训场地产权证明材料或场地合作协议。合作培训场地的,合作协议须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投标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在2020年9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能够提供书面声明及2020年9月至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任何一项不提供不予认可)。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3)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自2020年9月至今与银保监会公布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有过合作经历。(须提供签订的具体培训合同,未提供不予认可)。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一定数量的自有或签约专家师资。自有师资及签约师资合计不少于6人。自有或签约师资具备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4人(自有师资需提供劳动合同,签约师资需提供签约协议,自有师资及签约师资同时还需提供国家认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
7)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内有自有培训场地或相对固定的能够满足需求的合作培训场地。(需提供自有培训场地产权证明材料或场地合作协议。合作培训场地的,合作协议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投标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在2020年9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能够提供书面声明及2020年9月至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任何一项不提供不予认可)。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