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市教育局决定寒假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
二、在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市、县教育局将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出重拳、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查实严惩快处,绝不姑息。对于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邯郸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职务等级、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同时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三、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印发《告教师一封信》活动,要求教师自己远离有偿补课行为。全市中小学教师要认真履行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广大家长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真正把健康快乐寒假还给孩子。
四、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向市教育局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邯郸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6269951 3019456
举报信箱:
hd6269912@163.com
邯郸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县(市、区)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邮箱
沧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议及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已放寒假的中小学校(含高中、初中、小学,下同),要实行净校制度,除值班人员以外,不得再组织教职员工返校开会、教研等活动。净校后,未经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校园一律不准作为社会重点人员隔离点和核酸检测点。二、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停止线上教学,不再开展网上教学活动,不安排学科教学内容,不安排线上测试。 三、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培训机构疫情期间违规开班授课行为。对私自违法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严禁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任何形式的补课行为,禁止师生聚集性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信息举报渠道,一经查实违规补课行为,一律从重顶格处理,绝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到放假不放松警惕,放假不放下责任,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唐山
1月11日,唐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开展线下办班补课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大教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办班补课培训。《通知》要求: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自1月16日起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1月16日之前放假的县(市)区自当地放假之日起开始执行。二、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三、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通知》强调,对不顾疫情防控大局仍开展办班补课培训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教师,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定州
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公告
根据河北省和定州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彻底杜绝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二、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在职教师线上补课与线下同等对待。
三、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四、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利用自家住房、店铺、酒店、宾馆和其他经营场所接收学生进行线下培训和辅导。
五、对不顾疫情防控大局仍进行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电话如下: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05671,2105622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举报电话:2105635,2105637
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
定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保定
保定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校外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交通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校外意外伤害的“第二杀手”,且假期、周末是溺水及交通事故的多发、高发时段。当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已放寒假,初高中学生寒假生活也将至,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承担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防溺水及交通安全教育。
在防溺水方面,要教育孩子做到“四不”:不私自去水域玩耍或滑冰;不擅自与他人结伴去水域玩耍或滑冰;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情况下去水域玩耍或滑冰;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滑冰。同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施救,可寻求成人帮助或设法拨打110、119电话救援,避免发生次生伤害;在交通安全方面,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文明交通行为,严格遵守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骑摩托车等交通规则,出行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跨越道路隔离护栏,不骑无刹车装置的自行车,不骑车载人,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速超员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道路上追车、嬉戏或抛物击车。乘坐公交车时要文明等候,上下车时不要拥挤按秩序上下车,车未停稳不要靠近车辆,车厢内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家长要经常讲反复提,使孩子真正将防溺水相关要求及交通法规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规则意识,懂得知危险、会避险,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温馨的寒假。
孩子安危关乎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教育局将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保定市教育局
2021年 1月 29日
邢台
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预防学生溺水的公告
全市广大教师、家长朋友和同学们:
目前,正值寒假,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各地生产生活秩序陆续恢复,孩子们已经“憋”居在家一段时间,若看管不严,极可能放松外出到野外、公园冒险滑冰玩水,溺水的风险几率大大增加。尤其近日天气转暖,冻融现象交替出现,冰面情况复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进一步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安全“家校无缝”对接工作,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指导家长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守护工作,强化家长和学生安全防护意识,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广大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可能“非必要,不外出”,陪孩子居家一起进行文明有益的活动,防止孩子私自外出到危险地域玩耍,在孩子确需外出时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事由、知同伴、知归时”。
三、广大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溺水自觉性,远离危险水域,约束危险行为;如若发现他人有涉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可盲目施救,应高声呼救或请求成年人相助,科学救援。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守护孩子平安。
提前祝全市广大教师、家长和同学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邢台市教育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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