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号和29号,江苏成人高考开考,考试秩序总体平稳顺利。不过,也有极个别人耍起了小聪明找人替考。这种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款。
【连云港:两起替考事件 7人被取保候审】
28号,在连云港一处成人高考考场内,监考老师发现,一名考生的指纹和报名时输入的指纹不一致。监考老师将情况反映给在考点内执勤的民警。
经过讯问,这名考生承认自己是一名中学教师,朋友屡屡请他帮忙替考,自己推脱不掉就答应了,没想到刚开考就被发现。
在29号,连云港这处考点又发生了一起替考事件。有一位考生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与这名考生不符、长相不像。监控老师就及时上报了这个情况。
替考的男子交代,他是连云港一所高校的学生,是班主任找到他,要他替班主任的一位朋友考试,每考一门给报酬100元,他一时糊涂便答应了。
目前,连云港这两起代替考试案件中,已经有7名涉案人员已经被当地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正在取保候审。
【泰州:伪造身份证准考证 小伙被抓现行】
在泰州,10月28号的成人高考中也出现了替考行为。
民警发现,这名男子使用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都是伪造的,为了不影响其他考生,民警在考试结束后将这名男子控制住。刘某交代,自己也是帮朋友前来参加考试的。
目前,警方正在对刘某和被替考的另一名嫌疑人周某展开调查。依据《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替人考试可不是“帮忙”,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打碎少数人投机取巧的荒诞想法,警方一定要毫不手软,挖出招募枪手到伪造证件的灰色链条 。同时,也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务部门可以引入“人脸识别”等系统,核实考生身份,让替考的“枪手”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