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苏教规【2017】6号)和《泰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泰教职【2018】43号)等文件要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新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评估验收,认定泰州市海陵区巨程教育培训中心等11家机构和泰州市海陵区希朗教育培训中心茂业教学点基本符合办学许可条件,拟准予许可办学。
现将11家校外培训机构和1家办学点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凡对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8699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