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促进青岛市演出行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记者从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最新获悉,“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出台。作为我市演出行业领域的创新举措,该办法旨在加强对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行为准则的管理,规范青岛市舞台演出类主持人市场,发挥行业平台力量共谋新未来。
该文件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与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具体要求,力图促进青岛市演出演艺行业整体从业水准的高质量发展。
“新尝试”助推行业积极发展
记者从该“办法”中获悉,青岛市的“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文旅部关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全文内容详致清晰,规范严谨。同时,“办法”中对所称“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进行了明确界定,具体是指从事各类舞台演出活动主持的人员。
经认证合格的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可以取得由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认证证书”)。等级认证证书是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个人从事现场主持的有效资格证明。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认证工作由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记者采访中获悉,这也是近年来青岛本土演出市场在规范市场化运作,发挥行业协会平台机制的一次新尝试。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疫情影响文化业态疲软发展的当下,将起到引领行业正能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申报时间每年有两批次
据青岛市演出行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等级认证工作,面向青岛市内演出行业开展,坚持个人自愿申请,认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类别与标准分析,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等级认证按照少儿(1至9级)、成人(初级、中级、高级)两个类别进行认证。
“具备这些条件的个人,无需参加专业考评,即可通过审核获得等级认证证书。比如: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表演主持类专业毕业,并具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人社部认定的主持人职业技能证书;在电视台、电台等专业机构担任演艺类主持人三年以上并出具书面证明。”该负责人表示,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个人,须通过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评,方可获得《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
申请《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可向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等级认证工作每年举办两次,申报时间为每年(分批次申报):3月1日—6月31日(第一批);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批)。申请及认证工作具体时间,由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统一面向社会发布。
“年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还将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核结束后,考评委员会将申请人专业技能考评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复审,由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等级认证证书。经年检合格的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由青岛市演出行业协会颁发新的《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证书》。
日前,青岛市演出行业舞台综合演艺类主持人从业能力等级认证的职业技能培训认定中心,已正式落户在市北区昌乐路文化街。明亮开阔的教室、国内专业师资力量、版权咨询服务等软硬件设施一应俱全,有望成为青岛演艺人才孵化诞生的新沃土。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编辑:吕高屹 责任编辑:张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