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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14日消息(记者 易帆) 7月14日,海南省住建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培训绿色建筑业务人员,旨在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篇)》实施,从源头上有效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培训班现场。记者 郑光平 摄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发展绿色建筑是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也是建设领域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
参与《条例》编制的热带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蕊介绍,《条例》亮点颇丰,一是覆盖范围大,涵盖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二是高标准要求,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不低于绿色建筑基本级。三是有责有奖有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有税费、评奖、信贷等激励措施。不按职责执行、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会有对应的处罚。
金牌港产业园内装配式建筑企业车间。记者 郑光平 摄
前不久出台的《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篇)》充分体现海南省的热带地理气候条件,在防滑、防水、防潮、防霉等当面有相应要求,体现海南省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向,比如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内装修、绿色建材、超低能耗的方向,还体现了新技术发展方向,比如光储直柔、BIM技术的全过程应用、零碳建筑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学习让海南建筑领域从业人员提高素质,从而逐渐增加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鼓励开发商积极开发绿色建筑,从源头上有效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