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换 ]
热门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天津西安重庆青岛沈阳长沙大连厦门无锡福州济南宁波昆明苏州郑州长春合肥南昌哈尔滨常州烟台南宁温州石家庄太原珠海南通扬州贵阳东莞徐州大庆佛山威海洛阳淮安呼和浩特镇江潍坊桂林中山临沂咸阳包头嘉兴惠州泉州三亚赣州九江金华泰安榆林许昌新乡舟山慈溪南阳聊城海口东营淄博漳州保定沧州丹东宜兴绍兴唐山湖州揭阳江阴营口衡阳郴州鄂尔多斯泰州义乌汕头宜昌大同鞍山湘潭盐城马鞍山襄樊长治日照常熟安庆吉林乌鲁木齐兰州秦皇岛肇庆西宁介休滨州台州廊坊邢台株洲德阳绵阳双流平顶山龙岩银川芜湖晋江连云港张家港锦州岳阳长沙县济宁邯郸江门齐齐哈尔昆山柳州绍兴县运城齐河衢州太仓张家口湛江眉山常德盘锦枣庄资阳宜宾赤峰余姚清远蚌埠宁德德州宝鸡牡丹江阜阳莆田诸暨黄石吉安延安拉萨海宁通辽黄山长乐安阳增城桐乡上虞辽阳遵义韶关泸州南平滁州温岭南充景德镇抚顺乌海荆门阳江曲靖邵阳宿迁荆州焦作丹阳丽水延吉茂名梅州渭南葫芦岛娄底滕州上饶富阳内江三明淮南孝感溧阳乐山临汾攀枝花阳泉长葛汉中四平六盘水安顺新余晋城自贡三门峡本溪防城港铁岭随州广安广元天水遂宁萍乡西双版纳绥化鹤壁湘西松原阜新酒泉张家界黔西南保山昭通河池来宾玉溪梧州鹰潭钦州云浮佳木斯克拉玛依呼伦贝尔贺州通化朝阳百色毕节贵港丽江安康德宏朔州伊犁文山楚雄嘉峪关凉山雅安西藏四川广东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广西宁夏香港澳门
培训资讯网 - 为兴趣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资讯知识

广州从化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定了,5月5日起报名

4月28日,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明确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9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8日至14日,5月9日至15日针对公办初中报名收集小学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3日至30日。

附件>>

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doc

附件:2023年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小学).doc

附件:2023年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初中).doc

附件:2023年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范围.doc

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doc

附件:2023年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地址和电话.doc

附件:2023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初中招生方案.doc

全文如下:

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公办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以户籍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所属地段范围小学或初中。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行政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从化区户籍学生。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读小学的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具体入学办法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安排入学,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招生地段入学。

(二)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四)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五)承租人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租购同权”的目标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招生任务

(一)全区小学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4800人,计划开设352个教学班(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承租人子女)。

(二)全区初中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1000人,计划开设232个教学班。

四、招生地段

根据我区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历史沿革等因素,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范围。

“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地址一致。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父母单方或双方完全拥有,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共同完全拥有),户籍及居住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所提供的居住证明对应地段范围学校学位近3年内未被占用(适龄儿童少年兄弟姐妹的除外)。

“人户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地址不一致;2.适龄儿童少年2023年4月15日后入户;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为2023年4月15日后登记;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产权不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5.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跟随祖辈的;6.提供的户籍证明对应地段范围学校学位近3年内已被占用。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2023年全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和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招生。

具有从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9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对应地段小学现场提出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完成后,于5月20日至22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带备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入学资料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安排学位,并从6月7日起,由各公办小学为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4日已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到学校进行注册。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按所属片区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小学招生。

(1)幼升小直升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升小直升招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要求5月5日前做好预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工作,5月7日将名册及相关资料送到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由民办小学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报名。有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8日至14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6月2日至8日,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小学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派位和录取。民办小学招生,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幼儿园自愿报读小学的幼儿园适龄儿童,其他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6月14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4)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6月18日至20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24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审核和补录。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补录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19日至23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3至28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补录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疾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户籍属镇街学校地段招生范围的向对应教育指导中心申请,户籍属区局属学校地段招生范围的向区教育局申请。去年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并与今年从化区户籍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到户籍所属地段学校提交入学申请。

4.特殊儿童。

除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如痴呆、精神病、传染病未愈、严重肢残等)之外,全部适龄儿童都要动员其入学,盲、聋、哑类儿童应到广州市盲校和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具有自理能力的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可到从化区启智学校申请入学。

(二)初中招生。

凡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应升读初中一年级,2023年全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招生。

5月9日至15日全区各小学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小学提交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和分类,按照招生原则、对象类别统筹安排入学。属于城区人户一致学生依据划定的城区招生地段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属于城区人户不一致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属于镇街地段学生由户籍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入学;属于在从化就读非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报读民办学校。从6月23日起,由各公办初中学校为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派发录取通知书。7月9日公办初中学校新生注册。

本区户籍适龄学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按所属片区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初中招生。

(1)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为同一举办者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小升初直升招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 5月20日前,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组织本校小学部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开展直升预报名登记工作。5月22日将名册及相关资料送到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报名。有意到民办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3日至3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6月14日至18日,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派位和录取。九年或十二年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6月28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4)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7月3日至5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7月9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审核和补录。区教育局对民办初中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补录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19日至23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3日至28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补录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从化户籍返回生。

(1)在从化区以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有意返回从化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在5月5日至6日,持学生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的学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乡镇的学生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2)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城区户籍学生,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小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中一年级。各类返回生入学要求6月23日前完成。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入学。

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在小学毕业学校提交资料后,于5月16至19日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居住在乡镇的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居住在从化城区的到区教育局)递交政策性照顾学生相关资料及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及递交有关资料,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区来穗局和区教育局联合制定《2023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南》,并于4月在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来穗人员按照工作指南到各镇街(园区)来穗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区来穗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结果公示。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填报志愿、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五)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并递交有关资料,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六)承租人子女申请入学。

对具有从化区户籍以外的广州市户籍,在从化区具有产权住房且是广州市内唯一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从化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的人员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具体为网上报名后,于5月16日至19日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实际居住证明或承租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房屋租赁证明(必须是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证明或经我区各镇街、园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入学资料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精心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教育指导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及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做好招生计划、合理划分小学、初中招生地段范围、招生程序、组织报名、资料核对、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建立学籍等工作,按照全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按广州市统一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布2023年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在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从化电视台、今日从化、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从化发布、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媒体场所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区和各镇街招生入学咨询地址、电话,方便广大家长来访电询。各片区、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招生政策咨询会,现场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提问,正确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强化监督。

1.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各学校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政策要求,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严肃处理。

2.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当年9月16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建档、上报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3.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从化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从化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界定。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4.加强廉洁招生,落实好监督机制。规范捐资助学行为,禁止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在招生各环节对各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员要进行廉政风险提醒,做好廉政教育。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督导和监察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南方+记者】姚昱旸

【作者】 姚昱旸

广州教育头条

相关内容

怎么学?如何干?西藏7市(地)委书记在西藏日报发表文章

启航新征程 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努力奋斗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 普布顿珠党的二十大大笔擘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全面铺开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壮阔实践···

2023年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圆满结业

6月2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厅主办的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在拉萨圆满结业。培训共历时三天,累计完成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涉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00人。本次培训是区旅发厅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

徐汇萨迦共同举办大美西藏首届口腔学习班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口腔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提高西藏地区口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徐汇区牙病防治所和萨迦县中心医院远程连线共同举办首届口腔学习班开班仪式。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胡强,上海援藏干部、萨迦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沈···

自觉抵制“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哈尔滨中小学生暑期预警来了

1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各区教育局获悉,2023年暑假将至,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教育局向家长发出预警,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注销,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家长要自觉抵制任何机构或个···

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举办“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

黑龙江网讯(记者 王惠婷)10月24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组织开展“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班,全区各招商专班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从实际需求出发,紧紧围绕当前招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对“什么是招商引资”“道里区的产业结构和主导···

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海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职业青年中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11月22日,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辽宁葫芦岛举办外贸政策培训会推动外贸保稳增量

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 辽宁省贸促会供图中新网葫芦岛4月3日电 (李晛)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本次活动由辽宁省贸促会支持、葫芦岛市商务局主办,葫芦岛市贸促会、葫芦岛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辽宁分公司和辽···

山西运城:严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查封9家警告2家

新华社太原8月5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运城市政府了解到,运城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对中心城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检查了13家校外培训机构,查封9家,警告2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今年7月,运城市教育局···

山西开展培训筑牢森林“防火墙”

山西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全省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以视频会议形式,围绕森林扑火指挥实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经验做法、火灾现场各级各类指挥员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内···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进展 山西停办近1300所

资料图:小学生排队等待进入校园。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安排,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工作。5月9日至10日,督查组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华···

山西综改区举办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

  8月18日,山西综改区科技金融部举办2023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会,来自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代表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是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着为区域和产业···

山西汾阳医院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

来源:【吕梁日报-吕梁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5月18日,在“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山西汾阳医院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近年来,山西汾阳医院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

山西省文物局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

10月10日,山西省文物局在运城闻喜上郭城址、邱家庄墓群举办2023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仪式。该次培训为期三个月,通过理论和实践两部分教学,旨在推进山西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考古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次培训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山西···

最低每课时9元!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课时长和收费标准出台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从12月17日起执行。《通知》对全省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制定了科学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线···

山西天镇 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培养乡村“新农人”乡村振兴添动能

(记者 贺文生) 山西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立足产业、突出重点”的原则,创新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采取以“授人以渔”的方式,让人才振兴成为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以高素质农民引领现···

山西:建立全过程 全链条 无缝隙安全培训制度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杨江涛)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推动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安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厅···

山西:艺考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

央广网太原10月6日消息(记者郎麒) 日前,山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

太平财险阳泉中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培训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员工消防和有限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9月14日,太平财险阳泉中支邀请北京市卫民安消防教育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讲师向全体员工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课程培训。按照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次讲座通···

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

  10月20日消息,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省工信厅介绍,作为国家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省份,试点启动后将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今年,工信部启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我省···

山西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收官 太原市获多个奖项

山西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冯耿姝)8月29日,山西省第四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圆满收官,太原市代表队在比赛中分获多个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本届大赛以“启迪创新思维·激发创业梦想”为主题,全省共有56名教师晋级复赛,其中,太原市有7名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