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换 ]
热门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天津西安重庆青岛沈阳长沙大连厦门无锡福州济南宁波昆明苏州郑州长春合肥南昌哈尔滨常州烟台南宁温州石家庄太原珠海南通扬州贵阳东莞徐州大庆佛山威海洛阳淮安呼和浩特镇江潍坊桂林中山临沂咸阳包头嘉兴惠州泉州三亚赣州九江金华泰安榆林许昌新乡舟山慈溪南阳聊城海口东营淄博漳州保定沧州丹东宜兴绍兴唐山湖州揭阳江阴营口衡阳郴州鄂尔多斯泰州义乌汕头宜昌大同鞍山湘潭盐城马鞍山襄樊长治日照常熟安庆吉林乌鲁木齐兰州秦皇岛肇庆西宁介休滨州台州廊坊邢台株洲德阳绵阳双流平顶山龙岩银川芜湖晋江连云港张家港锦州岳阳长沙县济宁邯郸江门齐齐哈尔昆山柳州绍兴县运城齐河衢州太仓张家口湛江眉山常德盘锦枣庄资阳宜宾赤峰余姚清远蚌埠宁德德州宝鸡牡丹江阜阳莆田诸暨黄石吉安延安拉萨海宁通辽黄山长乐安阳增城桐乡上虞辽阳遵义韶关泸州南平滁州温岭南充景德镇抚顺乌海荆门阳江曲靖邵阳宿迁荆州焦作丹阳丽水延吉茂名梅州渭南葫芦岛娄底滕州上饶富阳内江三明淮南孝感溧阳乐山临汾攀枝花阳泉长葛汉中四平六盘水安顺新余晋城自贡三门峡本溪防城港铁岭随州广安广元天水遂宁萍乡西双版纳绥化鹤壁湘西松原阜新酒泉张家界黔西南保山昭通河池来宾玉溪梧州鹰潭钦州云浮佳木斯克拉玛依呼伦贝尔贺州通化朝阳百色毕节贵港丽江安康德宏朔州伊犁文山楚雄嘉峪关凉山雅安西藏四川广东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广西宁夏香港澳门
培训资讯网 - 为兴趣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资讯知识

【重磅】泰安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来啦!

事项 公告 司法 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现就泰安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享受放宽政策地区及放宽学历条件以司法部第5号公告为准,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泰安市不受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试的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中的信息应清晰完整。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和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佩戴首饰、粗框眼镜;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应当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交纳客观题考试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54号)的规定,泰安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62元。网上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

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7月28日0时至8月16日24时内进行客观题考试交费,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支持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联缴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需要收费票据的报名人员,网上交纳考试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可持系统生成的缴费订单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515室)换取收费票据,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区和机位设置

  2020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在泰安市设置考区。

  选择泰安市作为报名地时,如出现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泰安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日期为10月31日。具体为: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按规定交纳主观题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54号)的规定,泰安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为主观题考试交费时间。网上交费与换取发票方式与客观题考试一致。

  (二)考区设置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区的设置,将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由省司法厅根据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等进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全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省司法厅将根据申请参加(主观题考试)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的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泰安考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515室)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山东省司法厅及泰安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泰安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38-8515019;网址: http://sfj.taian.gov.cn/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向技术服务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8:30至18:00。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司法部第5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确定。

泰安市司法局

2020年7月8日

相关内容

怎么学?如何干?西藏7市(地)委书记在西藏日报发表文章

启航新征程 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努力奋斗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 普布顿珠党的二十大大笔擘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全面铺开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壮阔实践···

2023年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圆满结业

6月2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厅主办的全区智慧旅游专业人才培训班在拉萨圆满结业。培训共历时三天,累计完成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涉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00人。本次培训是区旅发厅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

徐汇萨迦共同举办大美西藏首届口腔学习班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口腔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提高西藏地区口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徐汇区牙病防治所和萨迦县中心医院远程连线共同举办首届口腔学习班开班仪式。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胡强,上海援藏干部、萨迦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沈···

自觉抵制“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哈尔滨中小学生暑期预警来了

1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各区教育局获悉,2023年暑假将至,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教育局向家长发出预警,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注销,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家长要自觉抵制任何机构或个···

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举办“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

黑龙江网讯(记者 王惠婷)10月24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企投局组织开展“招商大讲堂”专题培训班,全区各招商专班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从实际需求出发,紧紧围绕当前招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对“什么是招商引资”“道里区的产业结构和主导···

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海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职业青年中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11月22日,团黑龙江省委举办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交流会···

辽宁葫芦岛举办外贸政策培训会推动外贸保稳增量

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 辽宁省贸促会供图中新网葫芦岛4月3日电 (李晛)辽宁省葫芦岛市外贸政策培训会4月3日举办。本次活动由辽宁省贸促会支持、葫芦岛市商务局主办,葫芦岛市贸促会、葫芦岛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辽宁分公司和辽···

山西运城:严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查封9家警告2家

新华社太原8月5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运城市政府了解到,运城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对中心城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检查了13家校外培训机构,查封9家,警告2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今年7月,运城市教育局···

山西开展培训筑牢森林“防火墙”

山西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全省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以视频会议形式,围绕森林扑火指挥实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经验做法、火灾现场各级各类指挥员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内···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进展 山西停办近1300所

资料图:小学生排队等待进入校园。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安排,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工作。5月9日至10日,督查组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华···

山西综改区举办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

  8月18日,山西综改区科技金融部举办2023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培训会,来自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代表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是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着为区域和产业···

山西汾阳医院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

来源:【吕梁日报-吕梁新闻网】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5月18日,在“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山西汾阳医院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控烟知识培训。近年来,山西汾阳医院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

山西省文物局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

10月10日,山西省文物局在运城闻喜上郭城址、邱家庄墓群举办2023年度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开班仪式。该次培训为期三个月,通过理论和实践两部分教学,旨在推进山西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考古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次培训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山西···

最低每课时9元!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课时长和收费标准出台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从12月17日起执行。《通知》对全省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制定了科学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线···

山西天镇 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培养乡村“新农人”乡村振兴添动能

(记者 贺文生) 山西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立足产业、突出重点”的原则,创新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采取以“授人以渔”的方式,让人才振兴成为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以高素质农民引领现···

山西:建立全过程 全链条 无缝隙安全培训制度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杨江涛)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推动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安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厅···

山西:艺考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

央广网太原10月6日消息(记者郎麒) 日前,山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

太平财险阳泉中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培训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员工消防和有限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9月14日,太平财险阳泉中支邀请北京市卫民安消防教育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讲师向全体员工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课程培训。按照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次讲座通···

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

  10月20日消息,山西省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宣贯培训会在太原举行。省工信厅介绍,作为国家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省份,试点启动后将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今年,工信部启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工作,我省···

山西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收官 太原市获多个奖项

山西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冯耿姝)8月29日,山西省第四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圆满收官,太原市代表队在比赛中分获多个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本届大赛以“启迪创新思维·激发创业梦想”为主题,全省共有56名教师晋级复赛,其中,太原市有7名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