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学生: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及最新修订的《西南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南医科大校〔2022〕76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学位申报受理范围2022年1月以后毕业的成人本科毕业学生、自考本科毕业学生
二、 学位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已完成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自考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65分以上(计算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3、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参加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考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参加西南医科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5、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三门主干课程考试(自考本科毕业生除外)且成绩合格(今年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暂定5月,在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条件下可参加三门主干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或各教学点相关微信、班级QQ群通知)。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材料1、请认真填写《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上照片须与毕业证书照片同版,成绩由各教学点审核盖章才有效。自考本科毕业生须提交自考学籍表和附件3自考毕业论文表格(只针对自考生,且学士学位申请表须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审核并盖章)。2、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同版两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请将以上材料放入资料袋中,一人一袋(资料袋封面见附件2,打印下来贴在资料袋正面),并于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期间将材料交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具体地址: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1002办公室任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审定、汇总,预计在6月初将审核合格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报呈学校学位委员会最终审议。
五、2023年6月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授予其学士学位。附件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料袋封面附件3、自考毕业论文表格
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