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学》创刊于1950年,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北京文学期刊中心主办,是一份刊登包括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等多种优秀作品的大型综合性文学杂志。《北京文学》目前拥有两本杂志,原创版《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刊发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主打好看小说,聚焦报告文学,力推青年诗歌,追求清新感,现实感,大众性和可读性。选刊版《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第一时间精选全国文学刊物刊发的优秀中篇小说,撷千种书刊精华,创独家选刊气象。《北京文学》的第一任主编为老舍先生。
《北京文学》第七期封面。
撰文|徐福伟
徐福伟,责编作品曾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八届鲁迅文学奖、2019年度中国好书、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等奖项,多次入选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国家出版基金等项目。现为百花文艺出版社《小说月报》执行主编。
刘汀是位有鲜明问题意识的实力派作家,近些年来创作了大量反映现代人迁徙流动的小说,由此建构了新时代文学中“进城”主题的书写样式。新时期文学中进城问题发轫于路遥的《人生》和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关涉知识青年和农民这两大群体。刘汀承续的是路遥式知识青年进城的书写谱系,并有所突破。此类题材的书写开始于《何秀竹的生活战斗》,在《水落石出》中对这一问题予以深化,在新的中篇《野火烧不尽》中有了更加宏阔的叙事视野和更加宽广的世界版图写作特色。
刘汀敏锐地捕捉到了,在城镇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草原与城市、中国与世界、城与人,总会发生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互动关系并产生着深层影响,如何在文学创作中予以重新定位与梳理这种审美对照关系,成为他切入时代观察与叙事的新视角。《野火烧不尽》坚守“出走与回归”的经典文学叙事范式,在广阔的时代背景里,在两代人的迁徙流动中,在多元文化的冲突下,深度刻画出我们现代人所经历的心路历程。
刘汀,小说家,诗人。出版有长篇小说《布克村信札》《青春简史》,小说集《所有的风只向她们吹》《中国奇谭》《人生最焦虑的就是吃些什么》,散文集《浮生》《老家》《暖暖》,诗集《我为这人间操碎了心》等。曾获百花文学奖、《十月》文学奖、丁玲文学奖、陈子昂诗歌奖等多种奖项。
《野火烧不尽》叙事时空宏阔,完全是长篇的架构,但却被作者化繁就简为中篇。我想这是刘汀有意为之的,为未来的长篇小说写作集聚有效力量。文本就时间维度而言,关涉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当下,历尽半个多世纪的岁月沧桑;就空间维度而言,涉及上海、内蒙古乌拉盖草原、北京、四川南部、芝加哥、费城等中外地域。由此构建起了宏阔的时空叙事场域,而贯穿其间则是现代人的迁徙流动。
小说主人公达来出生于内蒙古的乌拉盖大草原,但与草原文化中尚勇精神相差甚远,从小就与精心饲养的大尾羊相伴成长。父亲拉西担心患了布鲁氏杆菌病的大尾羊会造成大面积传染,将其宰杀并高温蒸煮后和邻居们分食了,达来由此对拉西产生了深深的怨念。拉西不是草原的孩子,而是上海的孩子,为避免被饿死而被政府统一送到大草原上来,在萨仁妈妈的养育下成长为草原汉子。达来在去北京读书后,又辗转芝加哥继续求学,并与来自四川南部的华人艾丽结婚成家,以此来远离乌拉盖大草原和拉西。一场车祸导致了艾丽的死亡,在意外出现的上海亲叔叔陈皮特帮助下,达来骗保成功,隐瞒了自己疲劳驾驶出车祸导致妻子死亡的真相。为了摆脱对艾丽的负罪感和岳父母的无尽纠缠,只好带着骗保的钱回到了乌拉盖大草原。达来在草原上受到朋友小满的启发,决定到北京和陈皮特合伙开大尾羊火锅店。在生意成功后达来被骗到芝加哥,骗保案被揭穿,骗保钱所生发的巨大资本被艾丽父母与陈皮特合谋全部拿走。达来拿着陈皮特给的五十万元回到乌拉盖大草原,妄图依靠种植“庄稼”翻身,因母亲萨日朗一把大火的自焚而最终获得救赎。
从以上故事情节的建构中不难发现,文本关涉两代人的迁徙流动。拉西从上海被迫迁徙流动到内蒙古的乌拉盖大草原,是草原母亲养育了他,塑造了他,成为草原上有担当的蒙古汉子。陈皮特因兄长拉西被送去大草原养育而幸运地生长在上海,并周转于中美各地,擅长于资本的运作,搞投资、外贸和期货。达来的迁徙流动之路更加明显,从乌拉盖大草原到北京再到芝加哥最后回归乌拉盖大草原。达来救助的堂妹沐沐也是在上海、芝加哥和乌拉盖大草原之间迁徙流动着。如果说父辈那一代有被动性质的话,那么子辈的迁徙流动则更多地呈现出自发自觉的状态。
在不断的迁徙与流动中,我们可以看到,草原文化与都市文化、农垦文化与牧业文化、农牧文化与商业文化的冲撞,甚至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尖锐冲突。正是在这多维度的文化冲撞与融合中,映照出现代中国人所经历的心灵动荡与成长。也许这就是我们现代人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普遍困境,身处社会巨大变迁与发展之中,在时代巨轮的驱动下,我们每个人都被裹挟其中,无法自拔。
拉西、萨日朗、萨仁妈妈都是草原文化的坚守者,尤其是萨仁妈妈和萨日朗,她们就是草原文化中的“地母”形象,苍茫的大草原赋予了她们博爱的胸怀,虽然默默承受生活的一切苦难,但对所有的生命都抱有无限仁慈的爱。大草原更是所有人的地母,它不仅养育了草原上的子女,还养育了上海的子女。拉西的身上流淌着上海都市文化和乌拉盖草原文化的双重血脉,但他宽厚、勇武,在明知萨日朗失身之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娶其为妻;在曾抛弃了自己的上海家中亲弟弟找到他,希望他捐赠骨髓挽救侄女沐沐时,他答应了,在配型不成功后又主动提供了儿子达来的线索,最终挽救了沐沐的生命;在儿子达来对他长久怨恨的岁月中,他没作过任何解释,只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支持着达来。陈皮特则是现代商业文化、资本文化培养成的都市欲望的物化人物形象,在对金钱的追逐中迷失了自我。与陈皮特相反的是他的女儿沐沐,在中西方文化的交融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有情有义,代表着我们现代人的传承与希望。达来在多种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艰难蜕变成长,在草原父母的接纳与帮助下,尤其是母亲以自焚的方式烧毁足以摧毁他一生的“庄稼”时,浴火重生。达来早在逃离草原时就开始了自我的迷失,尤其是在芝加哥于陈皮特教唆下出卖良心的骗保行为,再到在北京经商时的欲望膨胀,最终溃败时返回乌拉盖大草原,是草原接纳了他,救赎了他,给了他重生的希望和信心。
达来的出走与回归,就像《静静的顿河》中的葛利高里、《黑骏马》中的白音宝力格,历经岁月沧桑、人世浮沉,最终还是要回归自己的出发地,找回真正意义上的心灵自由。
附《野火烧不尽》小说节选,全文发表于《北京文学》2023年第7期:
第一章 火:乌拉盖
1
几年后,当我重获自由,将会第一时间来到乌拉盖草原。
不出意外的话,那应该是一个初夏。我会站在逐渐茂盛的草场上,重新想象那场在回忆里始终未曾熄灭的大火。它把这片草原烧了一个巨大的窟窿。火焰升腾时,有只鹰一直在高空盘旋,发出嘎嘎的鸣叫,它锐利的眼睛清晰地看见,火圈的中央有一个人影,那是萨日朗,我的母亲;火圈的边缘则是两个人,那是我和父亲拉西。
这片生息了亿万年的草原,其实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大火了。按照地质学家的研究,在六千五百万年前,一颗小行星从宇宙中飞来,穿过大气层,击中地球,整个大地都置身火海,许多生物包括恐龙都灭绝了。但是,燃烧之后的地球犹如涅槃的凤凰,获得了重生,再过六千多万年,人类在火后的地球上逐渐演化成型,文明史开始了。这是监狱里循环播放的电教片里说的,当我将来站在乌拉盖草原上回想往事时,这段话会和大火一起浮现于脑海。
这场火不同,这场火来自人,也终结于人。母亲萨日朗看见身边的“庄稼”终于燃烧起来,连成片,她骨头里冰冷的疼痛瞬间消失,整个身心感觉到畅快。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么舒服的时刻了。随即而来的是温暖,温度一点一点上升,她知道自己也渐渐烧着了,却并没有感到灼伤的痛。可能,她疼了太多年了,早已习惯了一切疼。她的骨头,她的内脏,都曾经整夜整夜冰块撞击一般地疼,那种疼才是最煎熬的。每次犯病的时候,她都紧紧咬着牙,尽量不打扰身边那个为了照顾她已经很久没能睡个好觉的人。但是她不过是个普通人,又不是铜浇铁铸,怎么可能忍得住呢,呻吟就一丝一丝从她的牙缝里钻出来,很快,满嘴的牙都被咬松动了,声音便越来越大。终于,她忍不得了,猛然嘶喊一声,啊……那个人,拉西腾的一下从俯卧状跳起。他看向她,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他急匆匆地去看止疼泵,发现里面早已经没了药水。这是家里的最后一个止疼泵。喊出来之后,她觉得舒服了一些,真是奇怪啊,每次疼痛来袭时,最好的药并不是止疼泵,而是肆无忌惮的喊叫。一开始,她都是大声嘶喊,甚至是咒骂的,用蒙古族话和汉话,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词语。生病多年之后,她发明了一种和疼痛对抗的语言,把无意识的喊叫、咒骂和呻吟融为一体,像某个原始族群的祭歌,连她自己也听不懂。但是她同时发现,她的喊叫是一把锯子,在稀释自己的疼痛的同时,也在锯着拉西的骨头。他的表情无法形容,似乎是有人在他脑壳顶上砸一枚钉子,他却只能一声不吭。再后来,她就尽量不叫喊了,只剩下风吹草尖一样的呻吟。多年的疼痛并没有麻木她的心,尤其是对身边这个人。
但是今天无须忍着,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喊、骂。真舒服啊,她的咒骂犹如蒙古长调,随着火焰不断爆裂和升腾。在飘忽的火舌中,她看见火圈外拉西死死拉着我,但眼睛却盯着自己。他在看她,看燃烧的她。她很欣慰,这个陪伴了她大半生的男人拉西,是懂她的。当她下定决心时,他曾哀求要和她一起离开,但是她劝住了他。“达来不能在同一天失去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那个才最苦、最累。”他明白了。在这一刻,萨日朗觉得自己终于对他有了初恋般的爱,和他成了完完整整的一个人。他们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她亲近他、怜惜他、照顾他,跟他睡觉,给他煮茶煮肉,感情像秋天酸奶桶里的奶皮子,厚得不能再厚,但那都似乎不是爱,不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开始所该有的那种虚无缥缈的爱。
原来爱是死亡才能提炼出来的东西,就像火烧过之后留下的温热的灰。
天空和草原颠倒了个儿,火焰如同晚霞,天上却一片无垠的绿色,一会儿一匹马嘚嘚嘚奔驰而去,一会儿一群羊咩咩叫着走过。一条上万米长的鞭子,把云朵劈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萨日朗看见,拉西和我变成了烟做的人,弯弯曲曲地升到半空中。她自己也飘起来,回到了二十岁的年纪。这时,她看见了那个最初让她心动的人——北斗,在那座小城里一家小店的大通铺上,他把药和水递给她。他们睡在了一个被窝里,她嗅到了他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气息,她的心跳得像那达慕大会时的鼓点,又密又急又乱。
萨日朗知道自己进入幻觉了,那些燃烧之物散发的烟气进入她的口鼻,开始在全身作用。她转瞬即明白,自己之所以没感觉到疼,也是因为如此。她的意识似乎越来越清晰,那一刻正在来临。
毫无声息,一切都消失了,像是黑夜覆盖了草原,连那些高高矮矮的大针茅、羊草、糙隐子草、冷蒿、苜蓿,也和牛羊一起睡着了……
——这是我此刻幻想中将来的回忆,这也是我曾亲眼所见的过去。
我就这样看着自己的母亲从一团火焰变成一团灰烬,火有终结一切的力量,或者,它有重新安排已经发生的一切的力量。
我跪着。我应该一直在流泪,但是炽热的空气随即把眼泪烘干,我的脸像是烤完的红薯皮,又紧又皱,随时会裂开许多缝隙。
我旁边跪着父亲拉西。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喊过他爸爸了,我只称呼他的名字拉西。我们像两截木头戳在土里。一开始,是他拉着我不让我去救母亲;现在,他放开了我,可是我已经站不起来。我浑身瘫软,双腿麻木。他应该也是。一缕火苗烧了我的眉毛和头发,焦煳味转瞬就被那种特殊的香气淹没,我像是浮在一池刚挤出来的牛奶中。香味是我的“庄稼”燃烧后散发出来的。然后,我在燃烧物最后的噼啪声里,听到了吟唱声。声音来自拉西的鼻腔,他用自己最擅长的呼麦送别妻子,曲调和天空中的烟一样高、一样轻、一样缥缈。
过了一会儿,拉西唱完了,挣扎着站起来。他找到一把铁锹,把土扬向几处试图蔓延的小火苗。空中有鹰隼盘旋不去,在它的视角,会看到一大片绿色的中间有一小块灰黑的土地。它感到惊讶。它还嗅到了烤熟的野物的香味,不知是偷跑进来的兔子还是老鼠。最后一天,我已经无暇去看护这片“庄稼”,那些早就蠢蠢欲动的小动物们,掏洞、咬断栅栏钻进来,疯狂地啃食籽实、花叶。它们很难把这些全部消化,有些动物吃完之后跑走了,把粪便排在草原的其他地方,其中的一些包裹着籽实。那些籽实,说不上在什么时候,又会重新发芽、抽枝、长叶、开花。
杜凡/绘
2
大火三天前,陈皮特打电话来,告诉我邮路通了,他联系上了可靠的买家,让我赶紧收割“庄稼”。他说,这是他最后一次帮我,从此我们彻底两清,无论从基因上还是从利益上。我一下从宿醉中醒来——这一年多,我的睡眠基本上是靠酒精来实现的,喝酒,喝得断片,然后剧烈头痛把我叫醒。我每天喝46度的马奶酒,只要喝到4两,就一定会失去意识,昏睡过去。在这个电话之前,陈皮特已经消失了快一个月。开始的几天,联系不上他,我几乎疯狂,不断地打电话,不断地给他发信息;十天后,我想他可能跑回美国,不再管我的事。我甚至动过找他女儿沐沐的心思,但后来还是忍住了,我答应过陈皮特,绝不会主动和沐沐联系。我和她之间,有一条命的渊源。
白天的时候,我会绕着几亩“庄稼”走几圈,看着它们长得旺盛而茂密,正在结籽成熟。“庄稼”周围的各种药材,也在成长,只是我现在顾不得它们。我心里只有“庄稼”。我的鼻腔里充满“庄稼”的味道,那是一种生麻味,让人忍不住想打喷嚏。“庄稼”有一人多高,最高的两米多,但是都被我折断了,我怕它们太高引起注意。我绕着“庄稼”地走,主要是看有没有乱七八糟的动物来糟蹋它们。兔子、老鼠,或者地羊,都有可能在“庄稼”地里挖洞,把它们的根啃断。我一棵都不想糟践。它们是我最后的希望,危险的希望。
“这的确是你最后的机会,达来。”陈皮特叼着一支粗大的雪茄说,“看在沐沐的份上,我最后一次帮你。我会帮你找到买家和邮路,但是我绝不参与这件事,我可不想吃牢饭。大尾羊的事,你也不要怪我黑,商场就是战场,资本天生就是贪婪的,我也是身不由己。”
大尾羊三个字令我恍惚,那曾经是我的骄傲和痛苦。因为它,我走上过人生的巅峰,高处不胜寒,然后一夜之间跌落谷底。没有人甘心平庸过一生,尤其是曾经风光过的人,所以我选择了铤而走险。我仍然笃信挺过最狂暴的风雪之后,就会迎来好天气。只是,我可能错看了风雪。
然后是两天前,拉西和母亲回到了乌拉盖。
母亲本来应该在镇上的疗养院里住着。她骨癌很多年,不断地放疗化疗之后,彻底放弃了,努力又痛苦地延续着生命。那些年,我的事业上升期,不缺钱,把她送到美国去治疗,但是她的病没法根治。我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痛苦还没有死去,因为我,哪怕是在我最成功的时候,她也整日忧心忡忡,仿佛早就预见了我今天的困局。但是她从未阻止过我做任何事,从少年时毅然选择去住宿学校,到二十多岁突然去美国,再到后来在那里结婚,最后到回国创业,每一次都让她眉头紧皱,可是从来没有说一句:达来,你别再干了。没有。所有人都以为她皱眉头是因为骨头疼,只有我知道,她是在担心我。我曾在一个深夜,听见她跪在床上跟天花板念经,祈祷我平安如意,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生去换。
那天中午,我还在宿醉中昏睡,梦见芝加哥的天空飘起了大雪。有时候,芝加哥和乌拉盖真的很像,冬天寒冷、多风,下雪时也是一样刮白毛风。但是那里没有草原,有很多森林,风里带着一丝腐植的味道。乌拉盖的风里则是干草味和牛羊粪味。所以我的梦是混杂的,既像是乌拉盖的冬天,又像是芝加哥的冬天。我在七月闷热的天气里瑟瑟发抖。
我睁开眼睛,看见母亲和拉西站在门口。拉西搀着母亲,她化疗造成的光头被阳光照得如同一枚剥了壳的鸡蛋。假发握在右手里,像是她进屋前故意摘下来的。他们如同两个电影中的外星人。
额吉,妈妈。我嘴里嘟囔了一声,以为还在梦中,好大的风雪啊,好亮的阳光啊。
达来啊达来,你怎么跑得这么远。母亲说。小时候,我生闷气的时候就会一个人在草原上乱走,不分方向,不看深浅,有好几次都迷路了。母亲找到我时,总是这么说:达来啊达来,你怎么跑得这么远?她不打我,也不骂我,只是搂着抚摸我的脑袋,好像在安抚,又像在宽慰自己。你走得再远我也会找到你的。最后,她会这么补一句。
我再次撑开眼睛,这回看清她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根“庄稼”。
好吧,现在我不得不说说我的“庄稼”了。我的“庄稼”是一种不该被种下的植物,母亲手里握着的“庄稼”有一米长,枝叶灰绿,饱满的籽实垂着头,仿佛在替我感到羞耻。
再远一点儿,妈妈就找不到你了。母亲说着,用那根植物抽打我的身体。她很用力,但是我并没感到疼痛,我觉得一阵轻松。这一刻终于来临了。这感觉有点儿像玩极限运动,比如蹦极,在真正跳下去那一刻之前,总是有一种退缩的心理,但脚步一旦凌空,你会立刻放松了:终于来了。
我跳在地上,泥地的微凉让我哆嗦了一下。一切都可以摊开了,再没什么好隐瞒的。
这天下午,我和母亲、拉西三个人坐在那片“庄稼”地头,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话。天边乌云在堆积,仿佛要来一场暴雨,但是雨始终没有到来,只来了凉爽的风。我们并没有因为沉默而感到尴尬,反而是觉得特别和谐、特别舒服,仿佛是三个出去旅行的人,在一起欣赏怡人的美景。这是自我成年后,我们最像一家人的时刻。其间,母亲发出了一声呻吟,我知道她的骨头又开始疼了。拉西回到房间里,端来一碗水——那是一只铜碗,他一直随身携带,他说用铜碗喝水能减轻骨头疼——母亲掏出止疼药,先倒了两粒,停顿一下,又倒了两粒,就着水吞了下去。这药对她更多的是精神作用。
我们继续坐着,风把“庄稼”掉落的一些籽实吹到身边,我捡起来,放在嘴里嚼嚼,苦里带着一点麻麻的油味。后来,是母亲先说话的,然后是拉西,他们跟我说各自的过去。这些年来,我跟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多,主要集中在上学之前。上学后,我就到镇子上的双语寄宿学校,上小学,上初中高中,然后大学去了北京,再之后去了芝加哥。我从未了解过他们的过去,我对他们的记忆只是他们每天的忙碌和劳累,是牛羊的叫声和味道,是夏天的闷热和冬天的风雪,是一只惨死的母羊。现在想来,他们是故意把自己的人生讲给我听的,是对我的交代,更是对自己的总结。
那个黄昏,夕阳落得非常慢,几乎是卡在了乌拉盖草原的边沿上,仿佛是有意在等着听他们的故事。
母亲开始了她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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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来,你这个傻孩子呀。钱是什么东西呀,最贱最贱的东西,你有过很多钱,又没有了。没有就没有了,怎么能为了它种这个东西?这是啥?咱们草原上,从来不缺这个的,而且乌拉盖的水啊土啊,最适合种它了,可是为啥牧民们从来不种?不光是政府禁止,根本上是牧民们知道这东西的好处,但更知道它的坏处。它能把人的魂勾走了,把人的血和骨髓吸光了。我宁可骨头再疼一百倍,也不愿意没了骨髓。
跟你说说我们的事儿吧,你听听,就知道一辈人有一辈人的苦,一辈人也有一辈人的甜。人啊,就像这草原上的草,年年长,年年死,年年死,年年长。看着好像都一样,但今年的草,毕竟不是去年的草了。妈妈说点儿秘密吧,其实这么多年,有些事,你爸爸也是一知半解,应该让他知道。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废人,没所谓啦,随时随地就走了,再不说,那些事就都埋到土里。事儿不像草,不会再长出来。我生病之后,这些事就老是在脑子里转悠,有时候清清楚楚,有时候又模模糊糊。人活的是什么呢?其实不是活快活,人是活苦的,然后那苦里头藏着一点儿蜜,这就够了。所以,我也不怕你俩听了不好受了,不好受才对,不好受你们才会尝到那点儿蜜。
达来,妈妈都糊涂了,你今年四十了?四十一?哦,四十三了。那就是大概四十年前吧。那时候,乌拉盖草原上的狼成了灾,虽然我们蒙古族人把狼当图腾崇拜,可是狼多得到处都是,几乎每天都有羊被狼掏走,也就是祸害了。那年,公社成立了打狼队,队长是武装部的一个人,叫布和。我爸爸,也就是你姥爷是副队长。说是打狼队,可是十几个人的队伍只有四五支土枪,剩下的就是蒙古刀甚至是棍子这些。那年,天旱了一整个夏天,草原上的草都被烤干了,还起了几场不大不小的火。不过因为草太稀了,刚好没起风,火势连不成片,很快就扑灭了。木伦河的河水也干了,不要说牲口,连人吃饭的水都不够,我们只能赶着马车,到十几里地外的乌兰泡子去拉水。泡子里的水,浑得跟泥一样,但这好歹是水啊。用铁桶装回来,扔两块白矾进去澄清一晚上,第二天烧开了,才算能喝。桶底的湿泥倒在羊圈里,那些羊疯了似的啃。
草原上一旦不长草,那靠它活着的所有生灵都得遭殃。再加上快入秋时,蝗虫又来了,把仅有的那点草叶也给啃个干净。乌拉盖前面的乃林坝上,本来有几棵大杨树,以前,夏天的时候满树叶子,密密匝匝,十几里地外都能看见。那年,蝗虫把树叶啃光了,树皮也啃光了,那些树就这么露着过了冬,冻死了一多半。我骨头疼的时候,脑袋里就会想起那些树的样子,它们的骨头应该也是一样疼。
说远啦。还是说打狼队。草原上不是没吃的嘛,羊没吃的,兔子也没吃的,很多小动物都饿死了。狼自然也没吃的,它们就从林子里钻出来。以前它们不太往乌拉盖这边来的,自从有了生产队,牧民们的草场固定下来,狼只要有吃的,是不会下山的。但现在不行了,山里没有任何猎物,它们饿得狠,集体钻出林子,到草原上来了。其实这群狼早就听到了围栏里的羊叫声,这些羊也饿,越饿就越叫唤,叫声传到狼群里,它们忽然想起了羊肉的香味。有的狼从出生起就没吃过羊肉,有的狼还是多年前吃的呢,草原上成立生产队之后,羊都集中到了一起,放羊人也多,狼很难掏到羊。
反正这一年,狼一群一群地往乌拉盖跑,大的小的,一个个瘦得像柴棒,龇着牙,眼睛凶得不能再凶。它们饿得胆子大,不但闯进了以前不怎么来的草库伦,甚至还借着一条水沟,从很远处挖了一个洞,直接通到了羊圈。一开始,放羊人发现每天少一只羊,可是羊圈门、围栏都好好的,也看不见狼爪印。那些羊仿佛被人家变戏法一样变没了。直到四天后,一个羊倌在羊圈的角落发现了几撮羊毛。这些羊毛不是正常掉的毛,而是被撕扯下来的毛,毛根是白的。接着,他又看见那儿的土跟别处的颜色也不太一样。因为干旱,因为羊每天都吃不饱,羊粪蛋很少,早都被蹄子踩碎了。羊粪末子是软软的,发黄,可是草原的泥土是黑褐色的。他扒拉了几下,发现下面竟然有个一尺宽的洞,洞里不仅散落着羊毛,还能看见血迹。羊倌赶紧招呼人,他们沿着这个洞一直摸过去,竟然有五六十米长,洞口在水沟的斜坡下。
羊让狼掏走了,牧民们说,没想到这畜生这么精,竟然还学会了打洞。
生产队开会讨论这个事。有经验的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