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洲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经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即日起,区教育局线上受理注册地在香洲区,未取得区教育局许可,但经区市场监管局或区民政局直接登记营业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培训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其他非学科类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复工复课申请。受理申请后,将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复工复课疫情防控联合督查。现场验收合格的教育机构,经报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线下复工复课。
01 申请对象
注册地在香洲区,未取得区教育局许可,但经区市场监管局或区民政局直接登记营业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培训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其他非学科类教育机构。
02 申请途径
03 迎检准备
已提出申请的机构应按照《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04 组织验收
教育机构注册地属地镇(街)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辖区内机构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教育机构,由区教育局分批次报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线下复工复课。
附件:
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
来源:香洲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