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目前,全市由教育部门审批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有269家,其中民办机构200家,2014年培训达82.5万人次,培训收入2.79亿元。多年来,教育部门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调理》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在满足多远学习需求、提升市民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属地管理。根据国家推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由市政府批准,目前我市所有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教育均由辖市、区教育部门属地负责。自2014年8月实行属地管理以来,管理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的优势明显,同事,能够更好地为培训机构就近提供服务和指导。
2.加强过程监督。坚持“六必须、一不得”:培训机构必须亮证办学,办学场所必须达到安全和消防要求,教学内容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招生广告必须备案才能发布,必须认真执行省收退费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教学活动。
3.加强宣传引导。为了给市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咨询和投诉电话,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结果由市教育部门统一在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优秀机构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对优秀机构给予先进认定、政策扶持。
4.加强行业自律。成立了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社会办学专业委员会,并由优秀机构负责人组成专家组,加强行业分类指导和自律教育。严把审批入口关,专家组对新申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提出创建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把品牌认定关,由专家组参与,对评先评优进行公开评审推选。
二、目前取得的主要成效
教育培训事业总体上呈现积极健康发展的态势,满足了广大市民多元学习需求。
1、 培训规模逐年扩大。从2010年至2014年,非学历教育机构数量由220家增长至269家,培训人次由45.7万增长至82.9万,培训收入由1.08亿增长至2.79亿。全市已有19家教育培训机构取得了聘外资质。培训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目前已形成计算机、信息技术、外语、财会、写作、艺术、早教、素质拓展、成人学历教育辅导等30余个大类,满足了市民多元学习需求。
2、 品牌机构逐年递增。近年来,涌现出一批培训规模大、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教育培训机构。经认定,全市A级机构达33家,B级机构达37家,市级优秀品牌项目4个,从信息技术、外语学习、成人文化教育到学生素质提升均有分布。目前,年培训收入达200万以上的培训机构增长至15家,其中,年培训收入达1000万以上的培训机构增至5家。
3、 提升市民综合素质。与2013年相比,2014年培训人次显著增加,其中;文化教育类培训增加2.9万人次、职业素质类培训增加2.3万人次、信息技术类培训加1.89万人次。近两年,每年新市民培训维持在1万多人次。这些培训有效提升了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的能力。目前,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已吸纳就业8000多人。
三、未来努力的方向
1.完善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教育部门将深化与人社、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联动,加大取缔非法机构的力度,共同维护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对符合申办条件的无证机构,指导其申办办学许可证。今年年初,工商部门已经召开有关部门以及全体在常媒体参加的违法广告专项治理会议,对把好广告审核关进行了统一部署。
2.加强社会培训的属地管理。目前教育培训的审批管理已经下放到位,辖市、区的管理力量得到了有效加强,但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加强审批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培训,加强对持证机构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公开持证培训机构的服务信息。做好市民咨询服务,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保护消费者和培训机构的合法利益。
3.加大对持证机构的扶持力度。组织新开办的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能力和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分等定级和品牌认定评估,并给予优秀机构一定的奖励,提升培训机构积极培育品牌、维护自身良好形象的意识;加大对优秀机构的宣传力度,将免费在常州终身教育在线等平台为优秀机构设置宣传专栏。
4.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教育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监管、扶持和服务力度,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事也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们对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创新举措均持积极的态度。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的同事,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独立评价,提高培训市场透明度,让广大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和处理纠纷时有更多更好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