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火爆!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网球精英赛新增U16组,还不快报名?
提起网球,90后记忆里肯定有这么一部热血动漫—《网球王子》
热血的网球赛,拼搏的少年们,炫酷的球技大赏……
都让观众腺上素直线上升!
现在2019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网球精英赛要来了!
为了让更多青少年朋友参与竞技交流,组委会特别增设U16组别,符合年龄的网球少年们抓紧时间报名吧!
一、支持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网球协会
三、主办单位: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运营单位:观澜湖体育、易趣体育
五、协办及赞助单位
协办单位:东莞市常达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广西巴马丽酿饮料有限公司
六、竞赛时间
2019年7月20-22日
七、竞赛地点
观澜湖生态体育园国际网球中心
八、竞赛项目
U10男子单打、U10女子单打(使用过渡绿球)
U12男子单打、U12女子单打(使用成人球)
U14男子单打、U14女子单打(使用成人球)
U16男子单打、U16女子单打(使用成人球)
九、参赛资格及注意事项
(一) 参赛年龄要求:
U10组别:2009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
U12组别:200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
U14组别:200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
U16组别:200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 参赛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青少年球手(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肇庆、香港、澳门),大湾区以外,设立邀请名额。
(三)报名参赛的选手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经过赛事组委会确认身份、年龄后方可参赛,如发现身份信息不符,将取消该名队员的参赛资格。
(四)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核实,则该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成绩无效,其成绩以对手6:0获胜计,并取消该名运动员后续比赛资格。
(五)赛事组委会拥有参赛选手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十、报名费用
80元/人(*选手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还报名费)
十一、报名步骤
关注微信公众号:观澜湖度假,回复“网球报名”进行报名。点击“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网球精英赛”宣传报名页面链接,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线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咨询电话:
全先生,13534210935 (微信同号)
罗老师,13925510935 (微信同号)
十二、竞赛办法
(一)小组循环+淘汰赛制度,直至决出冠亚军。
(二)比赛采用一盘六局无占先(金球决胜制),局分6:6时进行抢七,抢七过程中需净胜2分。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按组委会安排的时间到场比赛,不得单方面拖延推迟,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弃赛处理。
(四)裁判:比赛采取信任制
(五)如遇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对赛制进行调整。
十三、签位设置
U10男单48签,女单48签
U12男单48签,女单48签
U14男单32签,女单24签
U16男单24签,女单16签
十四、奖励
冠军:奖杯、证书、现金2000元+价值1000元礼包
亚军:奖杯、证书、现金1000元+价值1000元礼包
季军(两名):奖杯、证书、现金500元+价值500元礼包
八强(四名):证书、价值500元的礼包
参赛礼遇:
1、媒体对本赛事和有关的参赛选手进行新闻报道。
2、参赛球员将获得免费使用赛事训练场一周的礼遇。
3、每位参赛队员将获得参加赛事嘉年华各类活动的特别礼遇。
十五、运动员服饰
参赛选手上场比赛、赛前练习时应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操守,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服饰及装备。
十六、争议和申述
(一)所有参赛球员都必须在比赛中自觉遵守网球规则,服从裁判员按照网球规则做出的处置。
(二)参赛球队或参赛队员对裁判员处置如有争议或不同意见的,按照网球规则规定的申诉程序和办法处理。
(三)由竞赛委员会主任、赛事裁判长、组委会代表组成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网球精英赛仲裁委员会,凡涉及网球规则范围内的争议或申诉,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随时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原件,未出示证件和证件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其它凡属于网球规则范围以外的争议和申诉,均由组委会负责处理。所有申诉事宜均必须以球队名义和正式形式(纸质版或电子版文字材料)向组委会提出,阐明申诉对象、申诉事由、申诉依据、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七、提供肖像权
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就自动无偿提供给主办单位、运营单位及支持单位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十八、陪同人员不良行为
(一)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等不得有任何对承办单位、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
(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等,有对其他参赛选手参赛资格,赛风赛纪、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映和检举权利,需要以书面的方式,通过正常的管道提交至赛事组委会。
(三)对于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的行为对其他选手、家长、教练员以及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赛事承办单位等进行诋毁与诽谤,将视为非体育道德和故意扰乱竞赛秩序行为。并根据情节给予劝诫、警告、取消该名选手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观澜湖集团。
【记者】李定
【作者】 李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