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受人社部委托,在全国妇联的重视下,近期,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初审。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淑文在初审会上表示,人社部将家庭教育指导师这一新职业纳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志着家庭教育指导师将正式成为国家的一项新职业,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个注重”精神,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化、规范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上,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一级调研员王小兵对初审要求进行说明,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与会专家经过充分研讨,一致认为:《标准》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要求,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设置合理,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划分正确,内容符合“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领域的实际需求,为该职业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提供了基础和依据。经专家评审,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