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红石榴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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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某村的赵女士姐妹(化名)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尹浩腾律师亲自送上了锦旗。本案在没开庭的情况下,赵家姐妹的权利就得到了充分的救济,前后仅25天。那么,在明律师究竟施展了什么“神通法术”让当地政府这么快就“低头妥协”?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起称得上“同室操戈”的违建案例。
基本案情:修缮房屋被亲兄弟举报,宅基地面临强拆风险。
赵家姐妹为北京市某村村民,姐妹俩成年之后,均出嫁到其他地区。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赵女士姐妹从来都没有怠慢过自己的父母。在父母年长丧失劳动能力后,姐妹俩极尽赡养义务,引得街坊乡亲一阵夸赞。几年后,赵女士的父母去世。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规定,赵家姐妹俩依法继承了父母位于本村的房产。这本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但谁料到,几天后两人就收到了乡镇政府的《违建查处通知》。原来,姐妹俩因为因仅取得房产中的部分房屋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于是就着手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对厕所、厨房等功能重新进行规划整改。未曾想,本就与两人存在矛盾的兄长因怀恨于心对此进行投诉举报,当地政府在收到投诉后对委托人房屋开展了违建查处流程,为此委托人恐慌不已,找到了我们在明律师。
办案过程:“法不外乎人情”,协商解决尚存余地
接到姐妹俩的委托后,在明律师闪电行动,希望能够急委托人之所急。经过调查,在明律师得知,目前该案尚处走程序阶段,乡镇政府仅仅对房屋下发了《违建通知》,尚未强拆。如果此时采取诉讼手段维权,不仅时间金钱成本极高,而且面临败诉风险。
因此尹浩腾律师并未推荐委托人采取诉讼程序,而是建议通过律师函的形式与地方沟通协调。
本案中,委托人的户口已经不在宅基地所在地区,这种情况下仍然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相关的产权归属可能并不明确。因此,委托人在未取得乡镇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小规模的翻新,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然而,由于本案情况特殊,如果对涉案房屋进行强拆,极有可能使得委托人寄以养老的房屋无法实现居住目的,而且将直接造成家庭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最终结果:违章程序已无后续,结果超出委托人预期
一开始,委托人觉得房子说什么也保不住了,毕竟政府已经下发了违建通知,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在取得乡镇政府许可的前提下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行为。但听到在明律师的专业建议后,委托人鼓起了勇气,决定通过协商的方式保住房子。发函后,虽未收到行政机关明确答复,但违建查处程序已无后续。委托人为表谢意,送来锦旗。
本案当事人对于违法事宜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但往往这些过错有着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例如地方招商引资、先上车后买票、农村房屋建设普遍存在的不规范性等等因素。然而,法律是无情的,行政机关倘若一味地照搬法条,则无法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只有行政机关本着“法不容情,法不外乎人情”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才能从实质上化解相关行政纠纷,也才符合习主席所倡导的“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理念与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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