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游泳的小伙伴
有了这份“官宣”名单游泳更放心了哦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平乐县辖区游泳场所陆续开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后,各类游泳场所才可以开放经营。
平乐县文广体旅局建议广大群众游泳请前往正规游泳场所,拒绝野泳。现对平乐县已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游泳场所公布如下:
平乐县准予许可开放游泳场所一览表(时间截至2023.6.6)
序号 | 名称 | 经营地址 | 开放时间 |
1 | 桂林平乐温德姆酒店游泳池 | 桂林平乐温德姆酒店 | 拟定2023.6.10 |
2 | 桂林平乐津泰苑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 | 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委江边村 | 拟定2023.6.10 |
3 | 平乐县桃花泉游泳场 | 平乐县平乐镇月城村委马蹄井村 | 拟定2023.6.20 |
4 | 桂林平乐宝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平乐县二塘镇山口井村 | 2023.6.2 |
5 | 平乐碧桂园游泳池 |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东C-08 | 开放时间待定(注:由于泳池负责人变更,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 |
如果发现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您可以向平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73-7882527。
如需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可电话咨询:0773-7887191,或现场咨询: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7号社会事务综合业务窗口。
下一步,该局将全力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加强防溺水宣传。不定期辖区内游泳场所、景区漂流、游水、游船等涉水项目开展细致摸排,发现一处问题,整改一处,确保责任到人。
游泳安全常识要牢记
1、游泳前一定要去正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因为游泳时人体所消耗的能量超过平时很多倍,所以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患者不宜游泳。
2、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容易发生抽筋、感冒等情况。
3、下水前不要空腹或吃得太饱,一般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
4、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初学者切忌到野外游泳。游泳前,必须了解水情,有暗流、漩涡、淤泥、乱石或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场所。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不幸被河流冲走时,要利用树木、大石头等物体自救。
5、遇恶劣天气时不去江海湖泊游泳,在海边要注意海水涨潮,以防被困海里。
6、儿童单身一人不宜外出游泳,应有大人陪同。
7、结伴游泳时,不可打闹,更不可恶作剧把不会游泳的同伴强行推(抬)入游泳池。
8、下水前要在岸上做好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还可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使得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头晕、心慌、抽筋等情况。
9、游泳时如发生抽筋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切忌心慌。
遇到抽筋这样处理
1、马上停止游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
2、一旦碰到脚背、腿的正面抽筋,要把腿、脚踝、脚趾伸成直线;如果是小腿、大腿背面抽筋,要伸直脚,翘起脚趾,必要时将脚掌往身体方向扳近。
3、如情况紧急,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伴时,应大声向周围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