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游泳包教包会,商家“偷”走游泳课时,法院如何判决?
三月份的长沙前两天悄悄进入了“短袖”季节!养了一个冬天的肉肉是不是也该动起来了!各类健身卡、游泳卡是不是也正在办起来!别急,今天先让小新和你们分享一则办卡小预警哦。
刘丽为丰富小孩刘小华的暑期生活,于2019年7月与被告靓丽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丽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俗称“办卡”),购买了少儿游泳培训班,又为方便照顾小孩,同时为自己购买了成人季卡,两项共花费1200元。购卡时,靓丽公司承诺“包教包会,游泳速成仅需8节课”,成人季卡经开卡才开始计算使用时间。
但是,刘小华上完第二节游泳课后,靓丽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刘丽,小华还太小,暂时不适合学游泳,课程将予以保留,待小华长大一点后再继续学习。故刘小华停课未继续学习游泳,刘丽亦未开通成人季卡。
后又因2020年初寒假新冠肺炎疫情来临,刘丽及其子一直未在靓丽公司处游泳健身。直至2020年暑假,刘丽及刘小华准备继续游泳课程,但靓丽公司告知刘丽其本人的季卡和小孩的剩余6节游泳课均已失效。2021年3月,刘丽前往靓丽公司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但靓丽公司不予理睬。
后刘丽致电12315投诉平台进行维权,靓丽公司方才同意退款,但需收取30%的违约金并扣掉小孩两节课费用。刘丽认为自身并未违约,不同意退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故刘丽将靓丽公司诉至天心区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丽之子因年纪尚小,未达到学习游泳的条件,则双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应当终止,且刘丽办卡系为了照顾其子,现其子因年幼无法游泳,其办卡的前提条件未成就,且其亦未开卡使用,故双方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况,现刘丽要求退款,应予支持。因刘丽之子亦已上了两节课,刘丽购买的系799元8节课的少儿游泳培训班,故扣除两节课的费用198元,靓丽公司应退还余款1000元。
据此,湖南长沙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靓丽公司向原告刘丽退还1000元。
好好锻炼,天天向上!瘦身之心人皆有之,但切记选择正规机构,签订合同时商谈好各项细节,莫让“办卡”阻挡了你锻炼的脚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