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 辉
2月23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备受关注。
不可否认,在教育评价机制单一的时代,对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学生提供适度灵活、宽松的升学选择与录取优惠,有利于一些学生的特长培养与个性发展,能一定程度上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教育初衷。但是,当特长成为入学“敲门砖”时,有的家长不顾孩子有无兴趣和特长,强行将孩子送进五花八门的培训班“培养”特长;有的培训机构以“特长培训”为噱头,扰乱行业规范和市场秩序;有的招生学校开“绿灯”,让特长生招生变得功利化……凡此种种,于学生、家庭及社会,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其实,特长生招生弊大于利,社会早有共识。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教育部也提出,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此番再提限时取消特长生招生,既是对过往政策的延续发展,更是推动教育公平发展的本质要求。
当然,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取消,并不意味着不重视学生特长的培养,而是要斩断特长与利益之间的扭曲勾连,抹去教育的功利色彩,让其回归本质。至于如何实现,则需要创新探索,比如在目前已实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学校可通过建立学生社团、开设特色课程等方式,让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参加;在评价认可上,可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特长评价体系,让特长生以升学和考试以外的方式凸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