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第四期“三类人员”报名通知
浙江省丽水市住建部门开展2023年度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及考试形式
报考类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考试形式: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22〕11号)中第(六)、(七)条要求的相关人员。
2、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当年度《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当年度培训通知、课程表、课件、签到表、视频或照片、培训评价表等);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后可自动打印培训证明。
3、“三类人员”考试报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企业注册地考点参加报名考试。
4、考试报名仅限于注册地在丽水市已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并从事施工活动的企业。外地企业、其他企业或个人恕不受理。
5、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类别单次报名,重复报名或多个类别报名无效。
三、报名流程、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
2、审核时间:6月19日-6月20日(线上审核)。
3、考试时间:7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企业和考生要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报名,确保报名的考生能按时参加考试,做到不缺考,不浪费考试名额。对于考试中弄虚作假及作弊人员,进行作弊标记,标记后的考生成绩无效,转入黑名单,作禁考24个月处理,同时通报批评其所在单位。
5、“三类人员”考试不收费。
四、准考证打印与成绩查询
1、考试前需在省平台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接到学校通知后,企业或学员个人登录省平台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为防止中介扰乱市场,企业报名通过后又不参加考试的,除疫情、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将自动停止下一个批次的报名考试。若确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考试的,需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
2、考试成绩提交后当场显示。合格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网站查询。不合格成绩无法查询。
3、成绩三年有效,需在三年内注册。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企业信息及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错误不能勘误。考生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考试。信息一旦上报一律不予修改或撤回,务必审慎核对后再提交报名。
(二)请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名、打印准考证,不要提前打印,以免造成准考证信息错误,如有错误,责任自负。
(三)上传的照片(个人照片请勿美颜、P图)、身份证、学历、注册建造师等注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等文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以辨认,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