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体检护航家政健康发展
“过去,保姆、月嫂、育儿嫂等家政服务员需要住到客户家里,服务对象是人,必须提供体检报告。但一般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对象是物,不用提供体检报告。”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莫小芬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因此,去年宁波市在着手建立家政员体检标准时,一般家政员是否需要提交体检报告成为讨论的焦点。
各大家政企业为住家保姆、月嫂等家政服务员提供的体检项目可谓五花八门,但“基础项目+相关传染性疾病的筛查”是体检的核心。但对于像幽门螺旋杆菌这种传染率很高、治愈后仍可以重复感染的项目是否要筛查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
“如果我们要求家政服务员做筛查,但是消费者不做筛查,在共同生活中仍然可能发生感染。”宁波市安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培红直言。
此外,在消费者端,尤其是通过熟人介绍聘请家政服务员的家庭,对家政服务员的体检多是只能“随意”。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陈女士几年前通过小区邻居介绍,聘请了住家阿姨,在正式上岗之前,她让阿姨做了乙肝和幽门螺旋杆菌检查。当被问及为什么仅做了这两项检查,她表示这两项检查“很重要”。
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让企业的困惑、业内的争议、消费的茫然“尘埃落定”,也令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健康化发展再进一步。
各方责任更明确
“对于家政行业来说,两个证件是必须的,一个是健康证,另一个是培训证书。”家政业资深专家、原宁波81890求助服务中心主任胡道林表示。
在他看来,《通知》对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很大的引领作用。一方面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义务,对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都有制约,也对双方都负责,符合家政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通知》按照服务对象和接触方式,将家政服务员分为四类,非常“接地气”,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发展思路。
事实上,创造卫生、安全的家政服务环境,维护家政服务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正是《通知》的设计初衷。
在家政员、家政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构筑的家政消费生态圈中,任意一环的健康状况都至关重要。基于此,《通知》明确,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企业有权要求消费者如实告知是否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消费者拒不告知的,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企业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对于消费者或其家庭成员故意隐瞒病史,给家政服务员或家政服务企业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则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家政企业也应着力维护家政服务员实现平等就业、自主择业。“我们在雇佣合同中明确,消费者有告知自身健康状况的义务。面对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消费者,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在接受额外补助的情况下提供服务。我们也会通过注射疫苗、结束服务后再次体检、卫生培训等方式,确保家政服务员的健康和安全。”王培红介绍道。
行业迈上新台阶
5月1日,《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明确用户与家政服务机构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也明确了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在家政员体检方面,对照《家政条例》,上海市推出了一般家政、居家家政、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四类家政服务人员健康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于服务人群的不同,价格不等。
“经过一年多的研究,上海市的家政员分类体检标准在1月13日正式发布。”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张丽丽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标准发布当日,首批上海家政健康服务与管理基地挂牌成立,其中包括8家医院。
推出地方标准、为家政从业人员队伍的健康保驾护航已经成为各地家政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据莫小芬介绍,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也正在着力推出地方的家政员分类体检标准,未来也将依据各家政企业执行情况,进行家政企业的评级工作。
“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标准一经推出,将使家政行业迈上新的台阶。只有行业健康发展,企业、家政员和消费者才能实现‘三赢’。”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