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高考结束,暑期将至,各大驾校将迎来一批在校大学生驾驶员培训高峰。6月21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交通委,共同召开了丰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会暨驾驶员培训行业行政告诫会。记者注意到,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先学后付”和“预付费用”两种不同培训模式特点,设定了不同的付款方式和退费方式。
丰台区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会。通讯员 渠忠涛 摄
收费多退费难成驾校培训投诉热点
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的驾培行业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驾培机构未与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对消费者的权利没有基本的保障;培训费用条款约定不明,如针对学驾人学车时间过长,占用驾校名额的情况,有些驾校设置了类似“押金”一样的名目,以期对学驾人拖延情况实施预防,但其实于法无据;设定高额退学退费违约金,部分驾校违约金条款较为苛刻,退费纠纷频发,学驾人维权困难;合同双方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问题,由于驾校合同由经营者提供,所设条款多为从驾校角度出发,对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权益提及较少或根本没有提及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学员在退学退费时产生大量纠纷,收费多、退费难成为学员投诉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原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市交通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培训协议书》示范文本。多部门多次到驾校进行实地调研,并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了意见,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两种培训模式,规定退费方式
驾校负责人现场签署承诺书。通讯员 渠忠涛 摄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文本将培训方式、学费等需要驾培机构和学员具体约定的内容置于主合同部分,将不需要双方填写的国家强制性规定、行业行规和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另行设置的“通用条款”进行约定,方便了学员填写,提高了合同阅读效率。新体例的示范文本,也将更适宜于未来书面和电子等多种形式的需要。
示范文本针对“先学后付”和“预付费用”两种不同培训模式特点,设定了不同的付款方式和退费方式,同时,根据其不同阶段权利义务关系特点设置了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终止条款。比如,合同上明确,未进入培训项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终止培训的,除扣除代收费用及手续费,剩余费用应全部退还,学员无需支付违约金;未参加科目一考试、未参加科目二考试、未参加科目三考试,应该退还的费用应由甲已双方约定。
本次推广会意味着《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培训协议书》示范文本,在丰台区范围内推广,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鼓励全区驾校及消费者在签署协议时主动使用该文本。同时,该局还将针对驾驶员培训行业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格式条款的检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驾驶员培训行业。
新京报记者 陈琳 通讯员 渠忠涛
编辑 李丽霞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