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由杭州市佛教协会主办的2020年杭州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培训班在灵隐寺举办。本次财务培训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宗教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杭州市民宗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周晓明,杭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光泉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定本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月真法师、智圆法师、戒清法师、念顺法师、演通法师、印旭法师、惟尘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秘书长胡胜军等出席开班式。杭州市属各寺院住持、负责财务的监院和会计、出纳等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戒清法师主持开班式
光泉法师在开班式上讲话
杭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光泉法师对大家在工作繁忙的岁末之际一同前来参加培训学习表示赞叹。他说,为了切实贯彻国家及省、市宗教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杭州市佛教协会连续多年举办“市属寺院财务管理培训班”。这次市属佛教各场所的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学习培训,还尚属首次。
光泉法师对参与培训班的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当好佛教场所的看家人。
市属各寺院、佛学院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实抓细抓好财务工作,当好佛教场所的看家人。
第二、严格规范,当好寺院资产的管理员。
市属各寺院、佛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登记管理,严格把关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每一张单据的报销,有效防止资产非正常流失,以保障佛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善闻多学,当好学习管理的好学生。
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这次培训学习中去,学习和了解国家有关宗教财务、税务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寺院的能力和水平。
杭州市民宗局周晓明讲话
杭州市民宗局周晓明在讲话中就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提出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
各场所、佛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的高度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
二、眼睛向内,对标问题。
希望各各场所、佛学院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通过这次培训,对标问题,加强本寺院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经得起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三、促进管理,当好表率。
2018年以来,省民宗委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目前杭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已完成100%上线率的任务,下一阶段将根据省民宗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希望市属宗教团体、场所展示杭州“头雁风采”,当好全省宗教界的表率,起到破点带面的作用。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培训议程包括学习《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通报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情况、讨论会计核算、成本及费用核算等有关事项。
授课老师讲解《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