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信托公司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服务新市民教育培训需求方面进行了多种探索,特别是发挥信托制度的功能优势开展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切实保障了新市民的教育培训权益。
教育培训对新市民融入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是新市民更好融入城市生活的重要途径。此外,我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较大,其中流动儿童占比较高,新市民对子女在托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及素质教育等方面需求较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新市民在进行预付类教育培训消费中容易遭受侵权。对于新市民而言,由于城市生活时间较短,在消费纠纷的解决中总体处于弱势地位,其遭遇培训机构培训质量与宣传不一致、培训机构跑路或倒闭等风险时,容易面临退费难、维权难的问题,难以维护自身合理合法的消费权益。
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可发挥重要功能
一是可以发挥风险隔离功能,保障新市民预付资金安全。在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中,信托财产独立于培训机构的自有财产,在受托人名下进行单独记账、单独管理,根据消费者签订的信托合同要求,在消费时向培训机构支付消费资金。如果培训机构发生经营异常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剩余资金。这种模式既保持了消费者预付消费资金、锁定消费权益的功能,又可以防范培训机构挪用消费资金、隔离培训机构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的风险。目前,部分信托公司在教育培训领域已开展了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可以发挥监督管理功能,维护新市民合法消费权益。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在设立时,委托人、培训机构、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均已明确,一旦培训机构未按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信托公司可以拒绝向培训机构划付消费资金;对于已经划付的消费资金,信托公司可以集中代表广大新市民消费者,向培训机构进行追偿;甚至可就培训机构的侵权行为,协助新市民消费者寻求法律帮助。目前,已开展的校外培训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实践,在提高培训机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已体现出良好的效果。
三是可以发挥保值增值功能,提升新市民消费的获得感。通过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信托公司能够发挥专业的保值增值功能,提高新市民在预付类消费中的获得感。预付资金进入信托账户,由受托人根据安全、稳健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闲置资金的收益留存在信托账户,最终归信托受益人即新市民消费者所有,可以用来购买更多商品和服务,也有利于培训机构的持续经营。目前,信托公司在教育培训预付资金管理等领域已经进行了成功探索,发挥了一定的保值增值功能。
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应用空间广泛
除服务于新市民教育培训需求外,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在其他预付类消费领域同样能够发挥信托机制的功能优势,同时可以与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相结合,在服务新市民方面拥有广泛应用空间。
一是新市民对其他领域预付类消费同样拥有通过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保障消费权益的强烈需求。新市民进入城市生活之后,对于居住、交通、文娱等领域的消费需求较为突出。随着消费领域各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涌现,预付资金、锁定权益、附加促销的消费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推广,特别是在长租公寓、共享经济、网络充值等新市民关注较多的领域广泛应用,在参与各类预付类消费中,新市民对保障资金安全、消费权益和提高沉淀资金效率的诉求较为强烈。
二是信托公司可发挥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新市民消费中的幸福感。除前述助力加强新市民预付类消费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外,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还可以与传统业务相结合,由信托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对新市民的服务广度和深度,扩大新市民在各类预付类消费中的幸福感。例如,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可以结合消费权益信托业务的功能优势,提升新市民消费体验,降低新市民消费成本,帮助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再如,预付类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可以结合传统房地产信托业务,更好地满足新市民的安居需求,助力新市民扎根城市。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的业务,并结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资金支持业务,助力改善新市民居住条件;信托公司还可以进一步争取与更多物业企业合作“信托制”物业模式,拓展更大的物业费资金监管及物业费专户理财业务空间,助力完善新市民居住保障。
(作者系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